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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五年前她离开的真相(1 / 2)

电视播放着“一周新闻集锦”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俊美异常男人,气度非凡,站在他周围有几个是市里的领导,他跟这些大腹便便满脸油光肥头大耳的领导一比,那简直就是天渊之别,只能用“鹤立鸡群”来形容他夺目的光彩,难怪摄影师的镜头都不自禁地多给几个特写,也因此才让小元宝看清楚了这男人的长相。

文菁和乾廷跑到客厅时,正当看见最后那一个镜头闪过,已经是下一则新闻了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是文菁和乾廷却能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翁岳天没错!

“妈咪,干爹那个男人怎么那么像我呢?”小元宝抱着妈咪的腿,仰起小脸蛋,皱着眉头,一本正经的样子,探究的目光里透着浓浓的好奇。

文菁只觉得喉咙发干,慌张,心痛,惶恐纷乱的情绪在脑子里逼涌,再一次在儿子面前感到极度窘迫。

文菁一把抱起儿子,强忍住心头的忐忑,讪讪笑道:“儿子那个人,妈咪也不认识其实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相似,是很平常的事,不过妈咪觉得,我家小宝贝是全世界最好看,最帅的,那个男人怎么能和你比呢。”文菁在小元宝嫩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那小家伙听见妈咪这么称赞,开心得直笑,纯净的大眼睛弯成两只小月亮,可爱极了。

乾廷心里一紧,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心情复杂至极,却还是帮着文菁安抚小元宝

这小家伙也不难缠,很快就把这事儿搁脑后去了,只想着快点吃到妈咪做的饭菜。

文菁在进厨房之前还向乾廷猛打眼色,意思是让他再哄哄小元宝。

乾廷当然领会得到文菁的心意,其实他有点窃喜,听文菁的口气,她还是会继续隐瞒小元宝的身世,这让乾廷暗暗吁了口气,既然她这么想,他会尽力帮她的,只是,他知道这件事有点棘手,翁岳天那边还好办,可以瞒着,但小元宝那么聪明,乾廷敢断定,那小家伙此刻的乖巧是假象,只是表面上不再纠结电视里那个人,暗地里,小元宝一定会想办法去查的,到时候,恐怕就算文菁不亲口说出来,小元宝也会联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

这几年,乾廷一直隐隐担忧着一件事,那就是小元宝和文菁会不会离开?文菁没有回中国的时候他还可以刻意逃避这个问题,但现在,她回来了,并且在翁岳天的公司工作,这让乾廷感到了不安他不想失去文菁和小元宝。有了这母子俩,他的生活才有人味儿,才有了阳光,有了温暖。

文菁去厨房了,客厅里只剩下小元宝和乾廷在大眼儿瞪小眼儿。

小元宝学着大人的样子,两只胳膊交叉着抱在胸前,那双褐色的眸子依然纯澈,可是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有点贼兮兮的。乾廷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妖异的桃花眼里闪动着兴味的光芒:“有什么想法,说吧。你这小子,也就你妈咪才会以为你什么都不懂。”

小元宝嘿嘿一笑说:“宝宝是乖孩子,不会做坏事的干爹啊,快告诉我,刚才电视里跟我长得像的男人是不是我那个混蛋爹地?我记得电视里有显示他的名字,叫翁岳天,是一个叫什么什么筑云国际的总裁,还是本市的商会主席,听起来好像很拽哦,我还记得妈咪身上那个项链吊坠上有一个很小的字,那个字,是翁字,对吗,干爹?”

原来并非只因长得太像才使得小元宝怀疑,是文菁那吊坠就是一个铁一样的证据。如果说长得像,只是巧合,那吊坠上的字又作何解释呢?两种巧合出现在同样一件事上,那就很有可能不只是巧合而已

乾廷眸光一暗,掠过几分复杂的意味暗叹道:文菁啊文菁,不是我不帮你,而是你这儿子实在是个太聪明的怪胎了,如果是普通的小孩还好忽悠,而智商奇高的孩子,有时候连大人都会没辙。想要再继续瞒着小元宝,看起来是不可能了,还不如告诉他实情,总比孩子一个人私下干出点什么危险的事出来要好点。上一次在伦敦,小元宝偷跑的事已经让乾廷心有余悸。

乾廷嘴角那一抹笑意,有点苦涩,他多希望小元宝可以一直在他身边,但是,小元宝和翁岳天有血缘关系,这是无法抹去的事实,小元宝想要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这个念头,不是今天才有,乾廷早就知道了,他对小元宝的了解,某些方面来讲,甚至超过了文菁。

亲情是难以割舍的,小元宝既然有了怀疑,就会不依不饶,这是人之常情,这是人力无法斩断的执着。uqbx。

乾廷朝小元宝勾了勾手,那小家伙眼睛一亮,知道有戏,立刻乖巧地移过来,习惯性地爬上乾廷的大腿,舒舒服服地窝在他怀里,等着听他接下来的话。

乾廷温热的大手抚摸着孩子柔嫩的头发,语气低沉:“宝宝,你猜得没错,那个人,确实就是你的亲生爹地,但是你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你,最疼你的人就是你妈咪,她瞒着你这件事,其实她心里非常难过,也许她是打算等你长大一些再告诉你,只是没想到,很多事情都是冥冥中注定,无可避免的。”乾廷的无奈,小元宝不懂,毕竟是孩子,就算再怎么聪明也难以完全揣摩大人的心意。

小元宝默不作声,皱着小脸蛋,咬着手指,很认真地在思考问题

好半晌,小元宝才抬起眼睛,红红的眼眶有些湿润:“干爹,那我爹地他是混蛋吗?是他不要妈咪,所以妈咪才会跑去伦敦生下我吗?”这软哝的嗓音,听得人的心都揪紧了。

乾廷一下语塞,这问题委实太过深奥了,文菁和翁岳天之间的恩怨纠葛,根本不是以谁对谁错来分辨和判断的,可以说两人都有错,也可以说两人都对,说到底就是谁都怨不了谁,只能怪命运的神奇,让一些人和事,偏偏在某一个时刻全都凑在了一起。

这些连大人都分不清楚的神情,如何说给小孩子听呢,乾廷觉得自己词穷了,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心情也跟着烦闷起来。

“小子,你的问题,干爹回答不了,以后你慢慢就会知道了,反正你也不会打算老实待着的。”

“”“干爹都不知道的问题嗯一定是有很大的问题。”小元宝下了这么个结论。

小元宝心里已经有了一种隐约的观念一定是妈咪以前受了很大很大的委屈,所以才会离开爹地,妈咪是全世界最好的人,欺负妈咪的人都是坏蛋,让妈咪伤心的人更是坏蛋!哼哼,那个叫翁岳天的男人,宝宝才不管你是不是爹地,你对妈咪不好,你就不是好人!

“阿嚏!”某公寓里躺在床上的男人,那个宝宝口中名叫翁岳天的男人,此刻很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喷嚏。他哪里会知道,自己居然在未曾谋面的儿子印象中成了“坏蛋”

翁岳天身边的酒瓶不知什么时候空了,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躺到了卧室的床上。他打了几次电话,文菁没接,也没有回短信,在他的意识里,文菁今晚不会回来。

她去见谁了?是跟男人过夜去了吗?会是那个在电话里被她称呼“亲爱的”男人嘛?

翁岳天已经五年没有在这里住过了,今夜,他却留下来,只因为想要等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他怀抱着一线希望希望文菁今晚能回来

五年的时间完全足够去忘记一个人,曾经的爱和伤痛都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去。可是对于有些人来说,一辈子只有唯一一个最爱的女人,不会有谁与之并列。那种爱是无可替代的,是刻骨铭心的,如罂粟般有着致命的魅惑,浸透入你的骨髓,你的灵魂。除非你一生不再见到那个人,或许也就这么得过且过了,但只要那个人一出现,或许,你才会释放出你真正的疯狂!因为失去过一次,才会想要以近乎毁灭和摧残的方式来掠夺,只因你害怕再一次失去。

翁岳天和文菁现在就像是两只渴望着温暖的刺猬,想要靠近彼此,必须要先卸下一身的刺,如果哪一方坚持而另一方已卸下,将会被刺得遍体鳞伤

翁岳天迷迷糊糊中,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因为酒精的作用而让他觉得热,干脆光溜溜钻进被子唔好舒服

睡到半夜,翁岳天感到脸上有点痒,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拂着。他吃力地睁开眼睛,看见文菁正用手抚摸着他的脸

呵呵,真是的,怎么又梦见她了翁岳天含糊地低喃一声,又闭上了眼睛。他以为还是跟先前一样,是梦境。

他身上明显有酒味道,体温很烫,俊脸酡红这是喝醉了?

出会这情。文菁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还是回来了,现在不能惹毛了他,今天她在晚餐还没结束时就偷跑掉,这事已经触怒他了,他发的短信内容虽说是让人很气恼的威胁,但文菁目前的处境,暂时还不能摆脱他的威胁。一是因为刀鞘的事,二是她需要在他的公司,需要留在他身边,才能更有利于她接近魏婕。

文菁忍痛暂别了宝宝,赶回来公寓,一进卧室门就看见床上躺着一个绝美的男子,除了翁岳天还能是谁呢。

他睡着的样子真像个小孩,单纯无害的面容让人心疼,浅浅的微笑,似乎是梦见了开心的事。这样的他,没有咄咄逼人的凌厉,没有冷言冷语的嘲讽,文菁的心也不由得软了几分

就是在张床上,与他曾有过多少旖旎缠绵,浓情蜜意,就是在这张床上,她的第一次给了他。就是在这张床上,她身体里有了生命的种子,怀上了宝宝

文菁的目光落在枕头旁边那张纸条上,当看清楚上边的字迹时,她整个人犹如被闷棍打了一样,脑子里嗡嗡作响,呆滞良久,伸出手,颤颤巍巍地将字条拿起来

这是五年前的圣诞夜,魏榛闯了进来,用枪抵着她的肚子,强迫她写下的字条。想不到,阔别五年之后,她还能亲眼再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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