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过一场可念不可说的尔虞我诈?
本故事的灵感来源,来自一首歌“可念不可说”,我很喜欢这首歌,喜欢作词人崔恕写的词,于是,一年多前的某天,脑子被雷劈得,就把孟婆的故事与这首歌的意境联想了起来,于是有了这个故事。(这首歌很好听,若对这歌有兴趣可去找找。)
我不禁想,为何“爱”是可念不可说?有很多可能吧!暗恋、单恋、虐恋、失恋、禁忌之恋……还有别的可能吗?
于是就试着写看看别的可能,不晓得有没有写出来一种奇特的“可念不可说”?这就留给读者自行评论吧!
是男主可念不可说,不是女主唷!若只是女主在第一卷最后说的那种“可念不可说”,我觉得太不值得一提了……
接着,给各位避个雷,本文分三卷,前二卷是以第一人称写法,所以为配合女主的成长与心境转换,文风有点不太一样,而第三卷才是上帝视角的写法。不喜这种写法的读者,请自行回避。
且全文以倒叙法写成,真正的时间线上,发生的顺序是第三卷的前半,接第二卷,再接第一卷,最后才是第三卷的后半。
但三卷相同的是,都是在“故作玄虚”,带有许多隐晦的明示、暗示,所有答案在最后才会揭晓,所以,只喜欢开门见山、简单利落文风的读者,还是请回避吧!
再者,男、女主的性格皆有些矫情(可念不可说这句话本就矫情),直爽的姑娘们,也请回避吧!
为何不才作者我明知这写法(第一人称、隐晦、改文风、倒叙)不讨喜,仍是自作聪明得用这种烂写法、烂技巧写这篇故事呢?因为我私以为会阅读网文的朋友们对文章的接受度较高,比较能接受一些奇形怪状(例如我)的写作,所以提供一个自以为特别的说故事方法,让大伙儿娱乐娱乐。
作者我十分不要脸得自认为,这篇文从第一个字开始到最后结局都没有浪费笔墨在毫无意义的内容上面,所以,将各种线索和伏笔分散藏在这三十多万字的各个角落,希望读者在阅读时,有像在拼拼图或寻宝的乐趣。
然而,每个人感受不同,想法不同,最后找到的东西和拼出来的图一定会不同,可能有人拼出一片花海,更有人因为找到一堆垃圾而痛骂作者我浪费他的时间。
这都很好,因为这就是阅读和写作的乐趣啊!
当然,一定有很多人不爱拼图和寻宝,不打紧,咱们今生无缘,唯盼来世。
老话一句,不才作者我写文字自愚,也望娱人,不论各位看倌是笑故事情节有趣,或是笑作者脑子有毛病,总之,回顾百万,一笑千金,皆是作者我的万幸了(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