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车上,我用一种发飘的声音提醒晨曦:“咱们慢点,好不?”
她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一脚油门,这次比上次还猛。伴随着重金属的超强分贝与胃酸、胆汁的化学反应,我以一种几近吊死鬼的形象,从车上缓慢挪下来。我发誓,从今之后,再也不上这个疯女人的车。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想要找一个真正的“栖息之所”是非常困难的。事实上,我不是一个喜欢喧闹、金属、超高速的人。如果现在有一张床,我只想躺在上面,安静地做一个梦。或许,晨曦感受到我身上的不高兴,于是带我来到一个环境很好、名为“舍得”的私厨。
“这种环境也能吸引你?”我疑惑地看着她。
“你不是想正儿八经吃顿饭吗?这里挺合适的,我经常来。”
墙上挂着的照片,是老板与名人的合影。看来,这地方档次不低,说不定还能碰到范冰冰、李冰冰之类的明星,还能让她们给签个名之类的。很显然,这个时间是不太可能了,因为明星也是人,也要正常休息。
两个人点了四个菜,一荤两素一个汤。晨曦走到柜台前,又随手抓了一瓶白酒回来。
“开车还喝酒?”我善意提醒她
“谁说我还要开车?难道我不会找代驾啊……笨!”
因为我不胜酒力,只能在她面前服软:“我酒量不行,白酒一杯就倒……你酒量大,能者多劳!”
“你认为这样公平吗?”
话才说了一半,晨曦竟然举起杯子,一饮而尽。二两半的玻璃杯啊,这可让我怎么喝?我小心翼翼地端着杯子,透过一层油性物质,看到的是一张女人变型、扭曲的脸。我猜想,这才是她的真实面貌吧。“奈何桥”上的一幕,想必都是假的。
“你到底是喝,还是不喝?”她在催我。
“喝……喝……”
我先是抿了一小口,然后便闭着眼睛一饮而尽。一股热流如同一把手术刀,顺着我的食道一直割到贲门,别提有多痛苦!但是为了捍卫一个男人的面子,我硬是将将要挤出眼角的0.3毫升眼泪强行地憋了回去。喝完之后。我还装了一回逼,把空杯子倒过来,在一女人面前显摆:你看,我喝得是多么的干净。
喝完之后三分钟,我就开始后悔了。我的脑袋开始嗡嗡响,眼皮似乎也不听使唤!
晨曦更加得意了。
她开始劝我:“酒量不行吧,还瞎逞能!如果你真得拒绝不喝,我还能逼你喝啊!”她拿起碗,给我盛了一碗汤,“喝点汤吧,汤解酒!”
“谢谢!”
“不用客气。”
可能觉得头发扎得太紧,不舒服。于是,晨曦把头发披散开来,简单一挽,就换了一个丸子头发型。发型变了,人也跟着变了。但是不知咋地,我竟然逐渐适应了这种变化。我对她越来越好奇,非常想要了解她身上发生每一件的事情。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一句话:“好奇心也是爱情的种种伪装之一。”或许我已经醉了,我跟她,一个梅毒女患者,又能怎样呢?
她突然打断我的思绪:“哥,你是真醉了,还是假醉了?怎么突然不说话了?”
我摆摆手,用最后一点理智说出四个字:“哥真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