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早?”彼得以为他已经过了会偷偷害羞的年纪。他下意识摸摸鼻尖,等着对方下一句话。
“昨晚我在我打工的地方看见你。”女孩笑着对他说,“你们真棒,让我们吧里昨晚气氛热闹到最高点。”
“噢,呃,对,我也看见你。”彼得扯动嘴角。
电梯门打开。他从镜子里看见自己尴尬的笑容。天啊。好傻。
彼得让对方先进电梯,从后方看着女孩及膝短裙下修长笔直的小腿,还有那双逗趣的跟鞋。“那是独角兽的角吗?”彼得忍不住问,指着鞋跟的造型。
女孩回头,高兴地用力点头。“太好了,终于有一个人能第一次就正确猜出我的鞋跟。”她说,单肩勾着背包,背靠着镜子下的扶手,“通常大家都以为那是冰淇淋、还有人说是钻子。”
彼得踏进电梯,按下一楼。“很明显啊,从颜色跟造型就能判断吧?”他想,他一定要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于是他伸出手,“我叫彼得,彼得帕克。我想我应该要至少让你知道我的名字……噢。小心。”
伸出手后、彼得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唐突了,而且对方左手勾着背包、右手拿着钥匙,根本没有空跟他握手。女孩匆匆把钥匙转到左手,短暂与他握了一下。
就是那一秒,彼得感觉到一股怪异。
不是触电什么的,不是那种,是一种……更微妙的熟悉感,好像他们认识很久……或者他们真的认识很久?
可能女孩也感觉到这种怪异违合的气氛,她收回手前停顿了一下。“我叫陶莉,中文名字,我的朋友都喊我多莉、他们觉得陶不太好发音。”她说着,抬头对他笑了一下。
彼得重复一次女孩的名字。“多莉?”
电梯到达一楼。他们先后走出电梯。彼得仍在思索多莉这个名字他是在哪里听过,多莉已经走出大门、回眸对他道别。
“我去上课啦,晚上见,彼得!”
留彼得一个人,一脸严肃地,伫在电梯门前,困惑地思考着这种熟悉感究竟是从何而来。
这种熟悉感根本没道理。
是陶莉,不是桃.莉。所以说多莉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英文名字,虽然这跟某条失忆症的鱼撞名,一样十分具有被嘲笑的空间,但至少不会让人马上联想到生物课。
见到彼得的第一眼,多莉就觉得对方好可爱好可爱。棕色的短发蜜色的大眼,活泼的笑容有朝气的声音,而且感觉身材不错,完全是她的类型。她觉得对方是新搬来的住户,结果事后问了隔壁邻居、发现彼得已经在她楼下住了n年,这真诡异,为什么她从来没见过对方?
而且那句蝶腭神经节神经痛实在太搞笑了。
怎么会有这么妙的人?
这么想的同时,多莉选择性忽略她自己也是个奇妙的人的事实。她在纽约大学攻读社会人文,今年论文主题是各国神话对社会风俗民情与现代社会结构的影响性。她写了一本书,叫世界雷神图鉴,在亚马逊上大受好评。
教授对此有点不以为然。
但还是让她过关了嘛。
作者有话要说:我要贯彻标题的概念
让大家一路失忆到底
不然怎么叫做失忆中
你们说对不对
没有不对
我不听喵
☆、有蜘蛛!你是我的超级英雄
多莉想了很久,没有想通为什么她会感觉跟彼得认识很久,最后她决定把这种感觉归类为一见钟情的一部分,只是因为她喜欢彼得、觉得彼得很可爱,才会产生的错觉跟妄想。
然后她就忘了这件事。
又忘了一件事呢。今天也有好好的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