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伸手,五指大张,把他挥落在地,压在掌下。
“嗷嗷嗷嗷嗷嗷……”他疯狂地嚎叫,挥动变长的手指甲抓我的手背。
我感到一阵痒痒,但没开口。
换成电影电视剧里的角色,这会儿就该把“李芳雨!李芳雨你清醒一点!你是人啊!”这句话轮个五六遍了。但我一句话都没说。
跟渴血到失了智的行尸有什么好说的?浪费口水。
更何况,“人之忌,在好为人师”。我李俊秀对关系不太亲近的人是懒得讲道理的,徒惹人厌烦。
一直挣扎,直到力竭的李芳雨“嗷”不动了,神色依旧凶狠,但手脚都放下了。
趁他安静,我给他灌了一瓶兽血,看了看天,月已西斜,又瞄了一眼手表的显示,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一个小时。
李芳雨的双眼不再充血,面部表情都平和了下来,然后看着我身上随风飞舞的白色柔软长毛发愣。
他的瞳孔中,圆月之下,我的每一根毛发都在发出茸茸的光。
我心想,我的毛毛大概类似人类发明的太阳能板之类,也能从外界吸收和补充能量。如果我能在外太空自由呼吸,我就真成奥特曼、能在宇宙中漫游了。
“能放开手了吗?很沉。”李芳雨说。
“你以为我愿意?你嗷嗷叫的时候会流口水的你知道吗?”我收回了手。
我之前就给李芳雨讲过猪、猩猩、猫和人的基因相似度都有90%以上,猪比猫、狗和猴子都聪明和爱干净,猪的胃都能给人装上用,也就是人因为有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文字传承,才会把自己当成万物之灵,所以得尽量尝试以兽血代替人血。而且男人和女人的血液成分是一样的,就是数量不等,处女血喝得,处男血怎么就喝不得(讲科学,非打拳)?
他详细问了什么是基因之后就不理我了。
度过了第一次月圆之夜,李芳雨态度大变。
不是对我,而是对处女之血的替代品——熊血、猪血、鸭血之类,不管生的熟的,不管好吃难吃,他都开始吃了。
某天我清点我的储物格子,发现两匹盘花植绒遮光布面料(我敢肯定抽出这个跟赵慧美脱不了关系),一匹金色,一匹银色,便取出来问李芳雨:“诚实的青年哟,你掉的是这匹金布,还是这匹银布呢?”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古代人不懂现代人的梗啊。没意思。我全扔到他身上:“这种织物的编织手法很特别,能防太阳光照,月亮光其实也是反射的太阳光,你自己去找个裁缝做两套衣服和斗篷之类的,白天晚上都不用怕了。”布匹的味道和他的体味我都通过加嗅觉点数的方式记得清清楚楚,不怕他搞事。
李芳雨抱着两匹布,没有以前那种笃定了:“还有8次。”
我说了一句不是安慰的安慰:“放心,你敢越界,我立马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