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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我即便是成了植物人,都没有怀疑过他们,依旧对元凯抱着一颗赤诚心。

结果呢

呵呵,被元凯毁了容,被陈语凤亲手了结在了病床上。

冷笑了一声,我起身下地,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箱子,从里面搜出一个装过饼干的方盒子。

里面装着十万块,是我辍学这三年缩衣节食攒的结婚钱。

看着手里有零有整,破破烂烂的一堆钱,想起那时候我存钱时的小心翼翼与满心期待,我眯了眯眼睛,苦涩地勾起了唇角。

陈语凤说的对,前世我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奋斗了一辈子,赚的钱都不够她一个包的价钱。

她有钱,我没钱,所以她弄死我和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前世的一幕幕都告诉我一个道理,没钱,你就只有挨欺负的份儿,一辈子都被人踩在脚底下,抬不起头来。

不甘心,我不甘心!

老天有眼,让我重活一世,这一次,我绝不能再被人踩在脚下。

我也要做有钱人,把陈语凤的脸狠狠踩在脚底下!狠狠的折磨那对狗男女!

从钱里抽出一千块,我打开房门甩在房东怀里,“三个月房租,剩下的钱买点洁厕灵,好好洗洗你的嘴!”

房东接过钱,诧异的看着我,低头数了数,原本愤怒的嘴脸立马换上了笑脸。

不过是多给了她四百块钱罢了,变脸比翻书都快。

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吧,果然好,人性如此,金钱至上。

冬天的北城有点冷,华灯初上,还没有改建的步行街上行人很少。

步行街是北城原来的红灯区,街上开着很多发廊,巷子里还有几个歌厅和溜冰场,治安很差,遍地是卖小吃的小推车,地面坑坑洼洼,散发着地沟油的恶臭。

我坐在街边的大排档里,一边狼吞虎咽的往嘴里扒拉面条,一边斜着眼珠子往不远处的小巷口看。

白天我把零七零八的兼职都辞了,一直坐着这里,只为了等一个男人霍致远。

前世我第一次见到霍致远的时候就是在这天,那时候的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劣质西装,一个人跟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在小巷子里打架,打的头破血流。

那时候我打完工在这里吃面,亲眼看到他寡不敌众,被鲜血淋漓的扔进了垃圾桶。

前世我毕竟年纪胆子不敢惹事,看完热闹就走了,也没有去管他的死活。

后来我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北城响当当的人物。

餐饮娱乐行业的龙头老大百胜集团的创始人。

我曾一度为了这件事情感到可惜,遗憾自己当时没有帮他一把,如今有幸重生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自然要抓住这个机会,给自己找个好的合作伙伴。

只要能够跟霍致远攀上关系,让他欠我一份恩情,我就有机会跟着他发财。

“都他妈是饭桶,这么多人连个毛头小子都抓不住!”

“给老子追!逮住丫的往死里揍!”

熟悉的咒骂声从大排档外面响起,伴随着一群脚步声,我连忙朝着小巷子的方向看去。

果然,一个穿着劣质西装的男人正往里面跑。

那个巷子是一个死胡同,他的判断出了错误,被前后夹击,逼入了绝境。

三下两下把碗里的面条吃完,我握紧手机,赶紧跟了上去。

不论是哪个年代,大家都畏惧恶势力,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一个人愿意惹事情,冷漠无情,避如瘟神。

“妈的,老子看你往哪儿跑!”

“把张德辉的东西交出来,再跪下给爷爷们每个人磕三个头,老子就放了你。”

为首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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