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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赵志功成名就的日子(一)(1 / 2)

<p>“他是个十岁已经结婚的男人

笑脸眼旁已有几道波纹

十岁了光芒和激情已被岁月打磨

是不是两个人的生活就一定比一个人更快活

我喜欢十岁男人才有的成熟

也知道了深夜里的寂寞难耐

学习工作忙的太久

不觉间已十个年头

挑剔着轮换着你再选择

他是个十岁肚子还没有大起来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可否留有当年的一丝单纯

日落后最美的

时光已溜走

日落后最美的已溜走”

街道上偶尔会传来一些这首歌声音,赵志就会有点什么感受,不知不觉之他已经十岁了,虽然他不想说自己已经脱离了年轻人的行列,但是不管他怎么掩饰,他的确已经感受到了生命活力的下降。

据说这首歌之所以能广为传播,自己刚刚才十出头的弟弟出了不少力。原因就是因为他十分喜欢,有钱就任性的第一次做了和财富无关的事情。

据说还被两个弟媳妇儿笑话了很久,不过他倒是理解,因为他也挺喜欢这首歌,尤其是其那种悠然的意境。

歌词平实朴素如同诉说,旋律与主题的契合度之高恰到好处,听起来会让人产生强烈代入感,不仅仅准确地击了奔群体的情绪点,就是像他这样奔四的男人也有很多的认同

而他已经十大几岁了,四十岁已经不远了

赵志自认是一个幸运的六零后

别人觉得困难的年代,因为他是家族里的长孙,受到了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姑姑们的悉心关照。

大家都吃不上好吃的,不过他是个例外。

爸妈觉得孩子那么小,就因为母亲没有奶水而被送到了乡下,找了一个奶妈,家里不多的细粮理所当然地赶紧送回乡下。说是大家一起吃,可是已经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叔叔们哪个好意思真得吃呢爷爷奶奶更是如此

甚至说吃不上猪肉,还有各种各样的其它肉,烤知了、烧玉米、烧小蛇只要能吃的就有会吃到。

大队里的各种水果更是只要出现了,就一定会被叔叔们主动出击“拿”回来送到他的面前。笑呵呵地看着他迅速消灭它们。

家乡的村里面有条细细的小河,都是村子后山上泉水流下汇聚而成,其虽然没有什么鱼儿,但是依旧可以成为他夏天最喜欢的乐园,水嬉戏打闹

有叔叔辈的,有爷爷辈的,当然也有侄子辈的,不过大闹在一起玩耍的时候,大家谁也不会想起这个事情

就像和他打过架的那个女的,她妈找过的时候,他才知道这是谁

“二嫂,你家孙子也太皮了吧怎么能和自家姑姑打架呢”

一个包裹着头巾的年妇女来他爷爷奶奶家里告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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