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难得大笑,多数是安静又懂事的样子。
两人摘了不少,搬到厨房门口,把有虫眼的挑出来,掐掉虫眼留下好的部分,拗断成两截手指长,丢木盆里,等会这些是拿来煮着吃的。那些整根都好的林帆就留下来,准备晒软,去掉一部分水分才进行腌制,或者直接做豆角干。等全部的豆角树都老了,过季,长不出来豆角为止,也还有不少时间呢,到时候估计还有不少收获。
“知道看虫眼吗?诺,这样的。这一个洞,就是说明被虫子住进去了,一掰开,诺,肥肥胖胖的豆虫哎!怕不怕?”
张振华摇摇头“不怕!”
豆虫小小的一个,林帆也不觉得可怕,如果没摘好,煮了吃其实不会对什么身体有什么影响,但是总归恶心嘛!跟其他能吃的昆虫又是不一样的体验,所以,让张振华也知道挑选出来,不然这孩子还以为都一样呢!
“能吃嘛?”
“这个,咱不能吃呢!太小了,没啥肉!”
林帆摸摸这孩子的脑袋,这孩子的父母长得都好,单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了,瘦伶伶的一个,说是九岁,其实实际年龄也就八岁多一点,苦难使人快速成长。
其他孩子有父母在的,也穷,但在村里的成长环境相对单纯。林帆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这孩子的样子,充满警惕和怀疑,后来见到他被别的孩子排斥甚至欺负,才明白。只有相处久了,才会表露出他也只是不满十岁的儿童的懵懂样子。
“这个拿回去给你爷爷煮,是振华的劳动成果。”
一家里都是男人,过的困难也过得糙,不然也不会张振华自己搬着衣服洗了。他爹从小也没干啥活,一路顺利的成长,读书,娶妻生子,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当时是属于上层的精英类型。
这个男人对于突如其来的变故,显然是不太适应的。对于这种生来就是人家赢家的人,是有傲气的,因为他会得意于自己的头脑。
如此,能熬过这段经历、折磨,并且还要继续这种不知道还有没有尽头的生活,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自杀、或者郁郁而终的人不在少数。
林帆见过这个男人,长得挺高瘦,脸颊蜡黄,劳动时在男人堆里,总是比别人慢,也比别人更艰难。
这还是经过几年的适应,刚开始也许更不容易。林帆自己是有劳动经验的,小林帆的身体也是习惯劳动的。可是每次还是觉得辛苦得忍受不下去的感觉。
张福生估计也是差不多的,那也是个半辈子没有干啥累活的人。这样的情况,这孩子怎么可能得到什么好的照顾?连从“宝贝心肝”落到“狗崽子”的境地都没有人陪他度过适应期,可以说是生生的催熟的。
“用篮子带回去,你下次来再送回来。去吧!”又摸摸他的头,林帆从来不会送他回去,他家里没有女人,又是那样的身份,林帆也不想惹麻烦。都一个村的,这孩子不需要人送。
再过一个多月就又要秋收了,日子过得慢,但也挺快的,秋收完不久就又要入冬,那时候就是生产期了!冬日坐月子有好有坏,好的地方是,一般那时候没啥活了,一般也是呆炕上,不洗头半月一个月的,感受比大热天的好过很多。但是缺点是,孩子的衣服、尿布之类的不容易洗晒。
林帆感觉村里人好像都开心的不得了,一问才知道,她两天不出门,消息不通。说是有电影公社那边要下乡放电影,大家开心的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