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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05(2 / 2)

说来荒唐,我用来杀我师父的这套刀法,竟是一个刚满十四岁的半大孩子一招一招教会我的。

老东西的血染红了我一身白衣,得来的财富我交了一半儿给他,虽然我有个感觉,他其实并不怎么看得上,但他到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收下了。

老东西死了,不再有人指使我做这做那,我反到有些茫然。

我会偷、会抢、会易容杀人,只会这些。

老东西活着,我心心念念摆脱他的控制,等他死了,我才发觉,这么多年我早已经被自己的习惯绑住。

需要有人为我指引方向,告诉我去偷谁,抢谁,杀谁。

仿佛命中注定,很快我又有了新的主人,他叫钟天政。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会哭泣的小崽子。

决定效忠于他的那年,我已二十五了,他刚满十五岁。

我们这样的人,注定活不长吧。

我已经不在乎别人叫我“桑乞拾”了,在梁国,我叫商其。

其实我更喜欢他们叫我疯狗。

番外好色赋(完)

一直以来,十三都有一个不大好说出口的担忧。

按照女儿像爹儿像娘这种说法,他隐隐觉着自己两个儿子在挑媳妇这件事上,很可能要犯以貌取人的毛病,一言以蔽之:好色。

证据么,就是文笙当初似乎对钟天政那个小白脸颇有好感,要换一个丑八怪那么心狠手辣,文笙早把对方连根拔起了,钟小白脸作了一回又一回,文笙那个手下留情啊,现在想起来,他心里还酸溜溜的呢。

文笙后来会对十三爷另眼相看,还不是因为自己在赤月村刮了胡子,她看自己长得不赖么?

要不她怎么那么喜欢戳自己的酒窝?

虽说儿媳妇漂亮些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将来孙子辈也跟着受益,可十三更希望儿子能像他这样,找的媳妇不但才貌双全,最重要的是脾气相投,能同甘共苦,那才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直等到大闺女成了亲,两个儿子也有了心仪的对象,没等十三松一口气,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他才十六岁的小女儿陆呈枫看上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白脸。

陆呈枫和对方是在游园会上认识的。

说起游园会,就要说说这二十多年大程的变化和乐师学院的发展。

二十年间没有战事,只这一点就够李承运稳坐皇帝宝座永载史册的了,更何况他减赋税轻徭役,整顿建昭帝的旧臣不手软,军中有纪南棠坐镇,江海上贸易十分繁荣,加上老天作美,这些年各处风调雨顺,年轻的大程已经渐现盛世之貌。

至于乐师学院,幸好当初建的时候李承运御笔一圈,给划了这么大的地盘,现在看看真有先见之明。学生一年多过一年,甚至有远渡重洋慕名而来的。

每年七月,乐师学院都会举行声势浩大的游园会。

举国乐师齐聚一堂,以乐会友。

从懂事起。陆呈枫差不多每年都会到游园会去玩耍凑热闹,有时候是跟着哥哥姐姐,有时候是叔叔伯伯亦或几个师兄带着她,今年她自觉长大了,二师兄林念北一时没看住。她换了身打扮,脚底抹油溜走了。

陆呈枫不爱看斗乐,游园会开始好几天了,她知道哪里最好玩。

学院西南靠近青泥山的角落有群人在和着乐声喝酒唱歌,喝到酣畅时大家载歌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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