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沈良轩把那些竹片全都拿到院子里。

借着阳光细细看着。

除了他给的那张竹片上有特有的木炭描绘外,其余竹片上的字都是刻的白片。

每一张竹片上,都刻满了那几个字,密密麻麻的。

“前几张手生疏得很,后面刻得好一些。”

沈从石十分骄傲地向沈良轩介绍。

如沈从石所说,有两张竹片上的名字确实越来越好。

很规整,很方正。

给人一种非常认真而严肃的感觉。

“三叔,”沈良轩冲沈从石竖起了大拇指,“厉害啊。”

“小意思,”沈从石可不知道什么叫作谦虚,“我后面要刻在木簪上。”

如今村里的婶子,好多头上都别着一根木块,把长发挽起别好就是,好看而简洁。

而小姑娘们,大多数都大辫子,好看而充满活力。

“三叔,”沈良轩拉了根凳子,坐在沈从石身旁,“什么时候提亲啊?”

“我都不着急,你着急什么?”

沈从石怪异地看了他一眼。

“我当然着急了,”沈良轩皱眉,“而且我是替您着急啊!万一别人也瞧上了可怎么办?”

“老子看上的人,能那么容易被别人拐走?”

沈从石迷之自信,他伸出手拍了拍沈良轩的肩膀,“要不怎么说嘴上没毛,办事儿不牢呢?你啊,还是太年轻了。”

得。

沈良轩其实想吐槽自己上辈子的年纪加这辈子,怎么也比三叔大上个二十岁的。

可谁又不想自己正年轻呢?

沈良轩准备去做饭,沈从石让他从柴堆里找来几张竹片,又开始刻字了。

采石组有人受伤的事儿很快便在生产队里传开了。

得知沈从石救了文知青后,大伙儿神情各异。

黄老疤的大哥想了想,还是让自家婆娘拿了几个鸡蛋,让黄老疤给沈从石送过去。

他的二哥得知后,让自家那个拿了些青菜,给了黄老疤。

黄老疤更厉害,他把自家的公鸡给宰了。

弄干净后,装进篮子里,就这么提了过来。

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手里提着个小篮子,看着就觉得可乐。

老远,沈从石便瞧见自己的老友了。

“给老子送吃的了?”

“是啊,”黄老疤看了眼正升起炊烟的灶房,有些好奇地往那边看了两眼,“不会吧,半天不见,你有女人了?”

“好好说话!”沈从石一把夺过他手里的篮子,一边疑惑怎么这么重,一边回着,“我侄儿硬要给我做饭。”

等他把上面的蓝布揭开时,便闻见一股腥味,把上面的鸡蛋和青菜拨开,沈从石抿了抿唇,“咋把鸡给宰了?”

“给你补补,”黄老疤啧了一声,“我家也没啥好东西,你差点就吃不了了,所以赶紧给你宰了。”

“呸,”沈从石起身,“盼点老子好,中午就在这吃了。”

“我就没打算回去吃。”

黄老疤一屁股坐在沈从石刚才躺着的老竹椅上,竹椅发出剧烈的嘎吱声,吓得他赶紧起来。

“这么不结实啊?”

而这边的沈良轩看着那鸡,也愣了一下。

“晚上叫你爹妈过来,一定要来啊。”

沈从石叮嘱着。

于是当天晚上,大伯娘又拿了不少黄豆过来,和沈大伯一起用石磨磨好,做了豆花儿。

许久不曾热闹起来的院子,此时坐了满满地一桌人。

鸡清炖的,沈从石面前有一大碗鸡汤,豆花儿每人面前放一大碗,因为沈从石家的碗不够,黄老疤还从自己家里拿了几个过来。

其余就是青菜和鸡蛋羹。

“这过年都没有这么丰盛啊。”

黄老疤和沈大伯碰了碗,也不是喝酒,喝的是豆腐水。

看得沈从石嘴角微抽。

大家都不怎么去吃鸡肉,沈从石一脸不高兴,硬是给每人碗里夹了几块。

这个年头的鸡,也没有沈良轩记忆中后世那么肥,每个人几块,这碗里就没多少了。

吃过饭后,大伯娘和沈大伯收拾灶房,沈良轩收拾院子,让黄老疤陪着沈从石说话。

一直到月亮高高挂起,大伯娘夫妇和黄老疤才离去。

“你不回去?”

沈从石看着关院门的沈良轩。

“不回去,”沈良轩打来水,两人洗了手和脚,然后沈良轩打了个哈欠,躺在床的另一头没多久便睡着了。

沈从石看得目瞪口呆。

他还没什么睡意。

说来,今天是这些年来,他最高兴的一天。

枕头下是一根他雕好的木簪,簪头很简单,就是一朵栀子花。

他细细摩挲着簪身,一边想着在哪个位置刻名字好,一边侧头看着窗外,那挂在夜空中十分皎洁的明月。

沈良轩在沈从石家住了两天,就被他赶走了。

而他自己也紧跟着去上了工。

“那文知青好歹是个感恩的,这两天一直往你三叔那送东西,”大伯娘说起文知青。

“老三可没收他的,”沈大伯又在编簸箕,“不过这件事,让村里好些人都知道咱们家老三是个好的,不是他们心里的劳改犯了。”

“本来也不是。”

大伯娘抿了抿唇,看了眼沈大伯,又扯开了话题,“今儿良轩跟着郑叔上了山,也不知道有没有帮到什么忙。”

“回来问问就知道了。”

天都黑尽了,沈良轩才背着背篓回来。

他身上有些脏兮兮的,可脸上的笑却十分惹人眼。

“瞧你那笑嘻嘻的样子,”大伯娘给他打了水,“捡到宝了?”

“算是捡到了,”他把背篓放下,从里面提出一半死不活的野兔,大约四五斤的样子,“上山的时候,我就想着搞个陷阱看看有没有收获,结果还真有!”

“我的个娘耶,”沈大伯接了过去,“这个头可不小!”

“我弄了两个陷阱,都进了东西,兔子我要了,野鸡给了郑伯。”

重回七十年代

“野鸡能有多少肉,咋不把兔子给他?”

大伯娘在一旁道。

沈良轩又往水桶里加了些冷水进去,准备洗个冷水澡。

这种天,即便是冷水,也不会着凉。

“他说他拿鸡屁股有用,还说野鸡的毛比家鸡的漂亮,准备给小孙女做毽子。”

“这哪是理由啊。”

沈大伯已经拿起刀,准备杀兔子了,“待会儿送些肉过去。”

“我也是这样想的,”沈良轩点头。

等他洗了澡出来时,兔子已经宰成了两半,沈大伯已经把另外一半给郑叔送过去了。

大伯娘看着剩下的那半边兔子发了难。

“好不容易有荤腥,我知道你们也馋了,”大伯娘笑看着沈良轩,“可是你三叔现在正需要补身体,你说该怎么办?”

“要我说啊,”沈良轩拿起刀就把那半边兔子给剁了,“把兔子烧好,给三叔端一大碗过去。”

“也是,”想到老三的为人,就这么送过去肯定不会要,但是煮好了,想要推辞也没有办法。

“那就这么办,我去抱些柴火进来。”

这天燥热,他们家又没有井,腌了又废盐不说,还不知道能不能抵得过这热气,还不如烧了吃。

“年前你舅娘送的干笋还有,我拿来泡上。”

用干笋烧兔子,虽然少见了些,可也是没有食料的办法了。

等沈大伯回来时,笋子烧兔肉已经端上桌了。

“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大伯娘把院门扣上,转身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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