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莎没什么好抱怨的。布兰豪格给她的生活,以她的背景来说是难以奢求的。托布兰豪格的福,艾莎得以环游世界,前往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住在奢华的大使官邸,周围总有一群仆人侍候。她可以学习外国语言,认识新奇刺激的人。她这辈子要做什么事,不需要动一根手指头,也没工作过一天,若突然要她靠自己生活,她会不知所措。布兰豪格是她存在的基础,是她家庭的基础,总之,布兰豪格是她的全部。因此,布兰豪格并不在意艾莎可能会怎么想或不怎么想。
然而当下布兰豪格想的却是艾莎。他应该在家跟她躺在一起的,如此便有一具温暖熟悉的身体倚着他的背,有一只手臂环抱着他。是的,经过这些冷冰冰的对待,来点温暖总是好的。
他又看了看表。他可以说晚餐提早结束了,他决定开车回家。不仅如此,她还会很开心,她最讨厌夜里一个人待在那栋大房子里。
他躺在床上聆听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然后他下床,迅速穿上衣服。
老人不再年老。他正在跳舞,跳的是华尔兹,她把脸颊倚在他脖子上。他们跳舞跳了很久,两人都汗流浃背。她的肌肤滚烫地烧灼着他。他感觉得到她在微笑。他希望就这样继续跳着舞,就这样抱着她,直到整栋房子烧成灰烬,直到时间凝止,直到他们睁开眼睛,发现已来到另一个国度。她轻声说了几句话,却被音乐声淹没。
“什么?”他说,弯下了头。她把嘴唇贴在他的耳际。
“你得醒来了。”她说。
他猛然睁开眼睛,对着黑夜眨了眨眼,跟着便看见他呼出的白色雾气矗立在他眼前。他没听见车子驶来的声音。他转过身,低低呻吟一声,努力把手臂从身体下方抽出来。吵醒他的是车库门开启的声音。他听见引擎加速声,正好看见那辆蓝色沃尔沃轿车被漆黑的车库吞没。他的右手臂麻了。再过几秒,那男人就会走出来,站在小灯之下,关上车库门,然后……到那时就太迟了。
老人焦急又笨拙地拉开睡袋拉链,抽出左臂。肾上腺素在他血管里奔驰,但睡意迟迟不肯退去,像一层脱脂棉蒙住所有声音,并让他视线模糊。他听见车库门关闭的声音。
他已从睡袋里抽出两只手臂。幸而今晚星光满天,有足够亮光让他迅速找到步枪,放定位置。快!快!他的脸颊抵上冰冷的步枪枪托。他眯起眼睛,透过瞄准镜向外看去。他眨了眨眼,竟然什么也看不见,他赶紧伸出颤抖的手指,拿下缠在瞄准镜上的防霜布条。有了!脸颊抵上枪托。现在呢?车库失焦了,一定是碰到测距仪了。他听见车库门发出砰的一声,关了起来。他转了转测距仪,下方那男人进入焦距。只见那男人身材高大,肩宽膀阔,身穿羊毛外套,背对他站立。老人眨了两下眼睛。那场梦仍如同薄雾般弥漫在他眼前。
他想等男人转过身,确定是那个人才开枪。他的手指勾在扳机上,小心翼翼地压着。如果他用的是自己受训操作多年的步枪会容易得多,他的身体已记住扳机的压力,所有的操作都已化为条件反射。他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杀一个人并不困难,只要受过训练就不难。一八六三年的盖茨堡之役在空旷野地上展开,相距五十米之处,两队由新兵组成的阵营站着向对方开枪射击,射击了好几轮,却没有一个人中枪。原因不在于他们枪法差,而在于他们瞄准的都是敌人头顶上方。他们只是尚未跨过杀人门槛而已,一旦你开过杀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