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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回 讲故事(1 / 1)

“你还没有讲到你要问我的问题。”刘尔逊道。

“很快了。”王得意道,“我有没有和你说过,其实我有个师父?”

关于王亚离的师父,江湖上只有人说,是武当掌门石鹤,但没有人说,王亚离的师父,其实是关外一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事情的开始原本很俗套,一个退隐江湖的老酒鬼,捡到一个来路不明、顺流飘来的孩子,开春时分,那孩子在河流中冻得皮肤死白,他用残雪搓开了他的体温,直到他能够嘹亮地嚎哭起来。

为了养这个孩子,小老头儿戒了酒。

秋天的时候,孩子还没被他养死,小老头儿突然想起这孩子还没有取名字,他望着满树黄澄澄的鸭梨,突然转过头,吧嗒着他的水烟,对襁褓之中瞪着眼直勾勾望着他的剑的小孩儿说:“想不出来你叫什么,叫鸭梨算了。”

孩子没哭,他就当孩子没有意见。

草率地被叫做鸭梨的小孩从没站稳的时候就开始拿剑,老头儿的剑是他的拐棍儿,几次差点跌倒,所幸老头儿的剑与老头儿的人一样,锈了、钝了,没能给他留下任何永久性的伤痕。就这么跌跌撞撞地长到五岁,老头儿的剑成了他的宝贝,老头儿吸着水烟袋叹了口气,问他,要不要学剑?

八岁那年,鸭梨练够了剑。

“不学了?真不学了?我可真不教了!”

“不教就不教。师父,练剑怎么这么无聊?”

老头吹了一口烟出去,把他呛得连连咳嗽。

“不练剑,想干什么?”

“师父,你喜欢剑吗?”

师父的眼神忽然变得很散、很远——自从戒了酒之后,他发呆的时候越来越多,鸭梨看见他的眼神,就知道他自顾自发呆起来,也叹了口气。

“不……练剑真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可恶事情!”小老头儿突然大怒,猛地从竹板凳上跳了起来,将水烟袋狠狠掷在地上,“不,不练了!鸭梨,不许再练了!”

鸭梨懵懂地抬头看他,手中握着他的剑。于是他突然又哭了。

“剑啊,我练了一辈子了!我的剑胜过了师父、胜过了许多门派的掌门、胜过了许许多多的剑客……可是,可是我怎么还是胜不过他?!胜不过一个他,还有另一个他!我到底为什么要练剑?!我一辈子都毁在这上面!”

他说的话对于一个八岁稚童来说,未免太过难懂。小小的鸭梨歪了歪头,看着一颗又一颗浑浊的泪水流过师父脸上的沟壑。他还太小,不知道师父一个人住在关外,孤孤单单的,其实是一件不太幸福的事儿,可是,如果不受这种孤单的痛苦,小老头儿就将去受一辈子屈居人下、不得翻身的绝望的苦——这是他长大后才明白的道理。只是现在,小老头儿哭累了。

所以师父到底喜不喜欢剑呢?他得不出答案。

但从那以后,师父还是教他练剑。他练得越多,师父发呆的时候就越少,不仅不发呆,眼中还精光四射,仿佛一个极饿的人遇到一顿极丰盛的晚餐。九岁那年,鸭梨终于感觉到,练剑到了一种无聊的尽头。

“鸭梨,过来!今天师父教你这套追魂夺命剑……”

“不学了。”他将手中的剑一扔,愤愤道,“所有的剑法都是一概的道理,我为什么要学一模一样的东西?”

此话一出,师父的眼中再次现出那股近乎可怕的金光。

“你说……剑法都是一样的?”

“当然!昨日你教我的那套狂风快剑,还有前天学的那个什么紫……紫茄子剑,大前天学的石……什么石头剑,都是一样的道理。我会了一样,第二样也没分别。我喜欢剑,可要是总练一样的剑,再喜欢也不行。”

小老头儿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腔子里狂跳,那声音简直震耳欲聋——他早该发现,这顺水而来的孩子本就是剑术上的奇才:先不说他今年九岁,已经显得长手长脚,善于奔跑,轻功上就一点即透,就说剑术,一天便能学完一套,是多少人学了半辈子也没有的速度!

但是……万一这孩子和他一样……被剑毁了一生呢?

不,不会的。这孩子天纵奇才,是万中无一的好苗子……这样的孩子,就是老天爷,也不忍叫狂风摧折,与他同代的武林英才,会尽数败在他的剑下!

他的期望没有落空。

在襄阳大较第五日的最终轮,少年站在武当掌门石鹤的身侧,还未褪去奶膘的脸颊上浮起两团兴奋的红晕,在震破苍穹的欢呼叫好声中,也笑了起来。

那柄为了五个卤肉包子换来的、锈迹斑斑带着破口的剑被他高高举起,在日头下映出一轮淡淡的白光。接着他高高兴兴地在更高的声浪中轻轻一抛——

那柄剑落入台下,不知道被谁争得——然后是他的包袱,落到了一个站在他身后的小道士怀中:“帮我拿着!”说罢,他单手一撑跳下擂台,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奔向一个方向——人们对于这样的少年英才有太多的宽纵,纷纷为他让路,使得他终于顺顺利利地找到了台下排行第十的程雪时。他的手犹带着一股淡淡的汗气,大剌剌地一把抓住了目瞪口呆的程雪时的手。

“走!我们庆祝去!”

程雪时脸上慢慢绽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等会儿啊还有我!”“你可要请客啊!”“你怎么只拉人家程雪时的手啊冠军,拉拉我的。”

他话音一落,已经有这几日他结识的朋友们扑上他的后背,将他和程雪时一同撞了个趔趄,他们的手臂搭着彼此的肩膀,快快乐乐地在所有人的目送下,去找最合适的地方、喝最合适的酒去了。

“武当山的牛鼻子道士,和你们秃驴差不多一样无聊……不,还是比你们有意思些的。”王得意微笑道,仿佛正亲眼看着年少的时光在他眼前重现,“不过,很快就要到我问你的事情了。”

武当派的日子过得有些无聊。但是王亚离同程雪时、宋汀州、周夔、还有徐幺儿在吃过庆功酒后,相处得很好。他们都是在襄阳大较中得胜的小门小派弟子,一同拜入武当,甚或可以说是同窗。

魏陵三人,本是武当的内门弟子,看不惯王亚离仗着天赋过人,行事张扬,两个小团伙之间总有龃龉,以至于到最后居然到了两看两相厌、彼此见面都要互相绊一脚的地步。

一日,不知道他们三人从哪里打探到的消息,也是魏陵家中有些势力,竟派人去了关外,找到了那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一个关外来的土包子,居然能令掌门另眼相待,亲自教导!合该让大家伙儿都看看,这小子有个怎么样的出身!

不知道用了什么理由,编造了什么样的口信,小老头儿骑着一匹老马,走了一个多月,走到了襄阳。

关外的日子几乎与世隔绝,小老头儿穿着他打了补丁的旧袄子,背着他不再锋利的旧剑。在少年人下了早课后的欢笑声中,王亚离看见了他。

“宋大哥,老幺,周夔,这是我的师父!师父,这是我的兄弟们!”他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笑得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几个少年新奇地眨巴着眼睛,魏陵三人在一旁看着,那表情几乎称得上非常精彩。他好像突然变回了那个小小的鸭梨,十五岁那年,师父对他说,我已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但是师父还是那个师父,师父不等于剑。他突然明白了这个道理,不需要任何人来教,他爱剑,与爱师父,是两种不同的感情;他爱朋友们,类似于爱师父,如果有什么可以让他放弃了剑,只能是这样一种东西——这种让他又想笑又想哭的东西……

但从那以后,魏陵三人的恶行只变得越来越多。

一开始还只是些越来越过分的恶作剧,尔后在一次私下比武中,他们想要将周夔推下山崖。

“师父说我命坐七杀,杀心太重。”

王得意淡淡道,烛火将他的瞳孔映成深深的琥珀色。

“于是我让他们选。按照他们所选,我在魏陵身上划了九十九剑,他的两个跟班,一个被我剁掉了左手的小拇指,一个被我挑断了一根手筋——还是左手。”

那场少年间愈演愈烈的冲突在他的剑下血腥地了结。

“今晚我又遇见了他们。他们说我老了。”王得意忽然笑了一笑,那笑容中,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是寂寞?又或者是惆怅?或许还有一点隐约的怨恨,“魏陵还说,早就听说有王亚离重出江湖的传闻了,刘尔逊,你听说过吗?”

老和尚盘腿坐在蒲团上,这么久了,他真如老僧入定一般一动不动,似乎直到此刻,才微微抬起了他那只独眼的眼皮。

“出家人不打诳语。老衲,自然也是听说过的。”

阿诵醒来时,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醒来的前一瞬,他似乎还在做梦,梦中刀光剑影缭乱,他睡得极不安稳,却怎么也醒不过来。只是在刚刚,无边无际的识海之中,忽有一人现出身影来,仿佛又回到了天如醉的房间之中,那人脸上明明带着微微的笑意,下一瞬,眼中却突然升起恐惧和错愕——他想要张口说话,忽觉天旋地转,一脚踩空——

醒了过来。

他脑中短暂地空白了一瞬,拥着被子坐了起来。床边有一颗毛乎乎的脑袋,脸孔朝下,后脑勺抓起一颗小小的发揪。

他不是在天如醉么?……又是什么时候回到了弥陀寺?

他坐了起来,还没顾得上挑拣自己怎么睡在他人床榻,趴在床沿小憩的那个人已经揉着眼睛抬起了脑袋,这一睁眼,四目相对之下,明秀已经跳了起来:“清妙老头儿!意哥!醒了!纪哥醒了!”

阿诵张口想要说话,一张口,只觉舌根苦得厉害,像是谁趁他昏睡时已经喂他喝过了药,于是他又皱着眉将嘴闭上了。

说话的工夫,他又听见一阵脚步声,明秀不知何时已经爬上了床,跪坐在他跟前,同他大眼瞪小眼,道:“纪哥,你还认得我罢?”

他来不及申斥正在出洋相的明秀,已经循着那脚步声转过头去。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口,他心头一跳,转过脸去刚要开口说话——

一个枯瘦的独眼老头,仍旧披着昨夜的僧衣,正是清妙,此刻停在门旁,双手合十,向他行了一礼。

“昨夜服过了解药,今早看来,童施主已然大好了。只是现在,童施主体内仍有余毒未清,还要三服药要服。”

阿诵心中忽而升起一阵淡淡的失望,只是他自小家教极严,心里想的什么从不肯在脸上轻易表露,于是只是“唔”了一声。明秀在他脸上看来看去,他也不以为忤,低垂眉眼,只作不经意般问道:“王得意呢?他不是见我中毒了,就自顾逃了吧。”

“意哥才去睡了没多久,这时候还没醒呢。”

明秀毫无所觉,似乎还存了几分嗔怪的意思。阿诵若无其事,心里的失望却在一瞬就消散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莫名其妙的欢喜。他自己也不知道喜从何来,于是想道,昨夜算我救了他,还算他不是个忘恩负义的阴险小人!

他想通这一关节,方才舒服了,没一会儿,眉头又皱起来,想道,我身重剧毒,生死未卜之时,他怎的独个儿去睡了!怎么还睡得着?可见还是忘恩负义!

虽这么在脑中过了一遭,不知道想了人家多少坏话,脸上还是淡淡的,怎一个“人淡如菊”了得!清妙嘱咐完,已经转身走了,只剩明秀欢欢喜喜地跳下了床。

“该吃早饭啦!纪哥你在这里不要动,我去斋堂打来给你。”

明秀一走,屋内又安静下来。

他生来喜静,本该松一口气,可在此刻,除了松了一口气以外,他忽然感到屋内静得有些寂寥。但若真要追究这感受的来源,那线索却像游鱼一般,甩了甩尾,就在他脑海中消失不见了。

这种寂寥的感受一直持续到他开始吃明秀端来的早饭时。

他吃了两口斋饭——明明是和上一次来时大致一样的菜色,今早吃来却味同嚼蜡一般,由是他吃了两口,就觉得已经吃饱了,一筷都不肯再动。在明秀期盼的目光下,他硬着头皮又吃了两口……尔后他忍气吞声,等了又等,忽然把筷子一撂,说什么也都不吃了。

“王得意呢?”

虽在家中甚少有人娇惯他,可这时候少爷脾气上来,几乎柳眉倒竖,只听他厉声说道:“他睡就睡了,早饭也不吃了?怎么我醒过来,他一个面儿也不露,是觉得我中了毒,拖累了他了?”

他虽不爱笑,但也甚少这般疾言厉色,想是身重剧毒,服下解药后有如大病初愈一般,发起了孩子脾气。明秀当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讷讷道:“意哥天快亮时才睡,我没忍心叫他……”

阿诵一拳打在棉花上,那股气渐渐地又泄了,自觉无理取闹,又在明秀面前端起成熟稳重的兄长架子,缓了脸色道:“我吃饱了。不必总在这儿照顾我,你也去吃早饭吧。”

明秀“哦”了一声,莫名其妙地将杯盘碗碟收拾起来,正待要走时,突然又听阿诵说道:“你什么时候叫他‘意哥’了?”

“嗯……他年纪比我大,自然叫哥了?”明秀眨巴眨巴眼睛,只觉他纪哥今早起来当真奇怪,尽是问他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难不成是因为余毒未清,脑子也不清醒?可待他细看,又觉得阿诵脸色如常,不像是伤了脑袋的样子——不,马虎不得,还是去找清妙老头儿问问罢——只好三步一叹,摇着头出去了。

这边厢明秀发愁,那边厢王得意初初醒转。

他和刘尔逊说了半夜,又逢明秀前来看护,这才到明秀的禅房囫囵睡了一觉,不过一个时辰,就不情不愿地醒了过来。

许是因为前半夜说起了太多往事,这一觉梦中光怪陆离,宋汀州、周夔、徐幺儿还要程雪时的脸点卯似的在梦中轮番出现;几个人一会儿在武当山切磋、趁着月色逃出宿舍去后山玩耍、一会儿又在天如醉把酒言欢,这本该是个极好的梦,但——

“宋大哥,我多久不见你了?”

酒过三巡,他在梦中问,此言一出,宋汀州脸上缓缓淌下两行血泪。他惊喘一声,就此睁开了眼睛。

用过早饭,二人就该走了。

清妙的脸上愁云惨雾一片,那只独眼里写满了类似于“这尊瘟神可算是要走了”的神情,王得意磨了磨牙,只当没看见。

“这回可别再中毒了。”明秀忧心忡忡道,好像“别再中毒”就像是“掉地上了就别捡起来吃了”的叮嘱,怎么听怎么别扭。或许是两个年岁更长的人叫他过早地担忧起来。他这边厢干笑答允,那边厢阿诵却不知怎的臭着张脸,不发一语,告别之后,更是一转马头,率先离去。明秀欲言又止,只对着满脑袋疑惑的王得意摇了摇头,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努了努嘴。

王得意似懂非懂,只以为他是说睡得太少了头痛,安慰道:“昨夜实在辛苦你们了,左右无事,你回去睡个回笼觉罢。他的三服药在我这里,放心。”说罢,拍一拍背上的包袱,一拽大黑马缰,转身离去。留下明秀一个人在原地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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