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林漠漠,晨风拂面,两个人走得心怀大畅。
青铜指着西边地平线上的山脊:“光是漫游美国,我也不至于对阿托卡这么熟悉。69号公路上,就在我们昨夜经过的水库旁边,有个奥福德监狱。我有一个朋友在里面度假,假期很长。为了接他出来,我彻底研究了附近地形。”
“那么他出来……开工了吗?”
“没等我动手就死在里面了。”
“噢。sorry。”
“我本来就没什么朋友。”青铜有点伤感,“死一个少一个。你可以做我的朋友吗?”
大眼睛忽闪忽闪,和他的光头一样。朱越莫名惊悚,正不知该如何回答,青铜扬起胳膊,向他背后比出搭车手势。
「–」
现在朱越才看到,他们离一条横穿旷野的沙土路只有20米远。青铜一溜烟跑过去,在路边规规矩矩站好,大拇指对着北方,露出极其漂亮的白牙齿。
那车竟然慢了下来,准备靠边。
来车是一辆四座甲壳虫,不比那辆奥兹莫比年轻多少,车况还差得远。朱越走到路边,看见车里面是两个白发老太太,不禁服了美国人民。
还有八九米远,朱越双手一撸,裤子褪到膝盖以下。虽然里面还有内裤,甲壳虫也吓得喇叭长鸣,猛然加速冲刺。青铜的手刚放到枪套上,车已经蹦蹦跳跳掠过,沙土溅了二人一身。
朱越拂掉内裤上的沙,慢慢提上裤子,仰天大笑。
青铜瞪着他,难以决定要不要拔枪。终于他也忍不住笑得蹲下,摸着光头骂娘。
“朋友之间,不能生气哦!”
“你喜欢走,我们就走吧。这条路叫韦斯利路,可以一直向北走下去,总能搭上车。”
「–」
10点过后,二人走得又渴又饿。青铜带了老头车中几瓶饮用水,分给朱越一瓶,食物却半点没有。
趁着喝得爽快,朱越道:“大家是朋友了,为什么不能放我一马?你知道我没什么用了。拖着我,只能耽误你驰骋那个空间。”
青铜笑眯眯的:“假设到了一条公路我放你走人。你打算去哪里?”
朱越一时间大脑放空。等他想好谎话,青铜已经瞅着他微微摇头,谎撒不出来了。
“对了。你现在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行路之人。没有目的地,为走而走,活着就是走路。我有。所以你必须跟着我。”
“我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