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更深,但立即答道:“对的,我今天早上八点离开宾馆,直到大概五分钟前返回宾馆,期间一直都呆在学校。”
沙发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个壁钟,上面显示现在是三点二十五分。
毫无疑问他们对他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他的姓名、年龄,正就读于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为期半年的医学系交流课程(英文授课)与(德语)语言课程等一系列背景。
他今天最后一节课的结束时间按理来说是2点50分。而学校距离宾馆的路程大概在二十分钟左右。这表明了他是在离开学校后就直接回到了宾馆。
“午饭的两个半小时你也是在学校进餐,没有回到宾馆吗?”年长的警官继续问道。
他心下有些恍然。今天上午的最后一节课在11点半结束,下午只有一节课,2点开始到2点50结束。午休的时间正好是两个半小时。他们知道得一清二楚。
不待他回答,那警官竟又凌厉地继续道:“但你们今天下午的那节课临时取消掉了不是吗?”
是的,那节课临时取消掉了。他们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午饭是在学校的餐厅刷信用卡就餐的,大概十二点半就餐结束,之后我便到图书馆用图书馆的电脑自修。下午的课程是在1点的时候接到邮件取消掉了,我之后便一直留在图书馆看书。我看得很投入,直到附近有人交谈,说到三点了,我看了下手表,便决定把这本书借走,回到宾馆继续看。”他很详细地解释着11点半之后自己的行踪。
因为使用信用卡消费,刑警可以轻易查到他是在12点左右在餐厅消费的记录。之后他到学校的图书馆,用图书馆的电脑自修,登录需要输入学生id和密码,他们也可以查到他的登录记录。1点他接到了下午课程的取消邮件,在1点三十分左右他将作业全部做完,也自修完毕,便登出了电脑。其后他开始看书,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依然留在图书馆。但最后,三点他离开图书馆的时候,借走了没看完的书,这需要到前台登记,便有记录可查。况且,那本书就在床上,他们已经看到了。
基于这似乎是在解释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他不知道,那三个,哦不,是四个记录点,餐厅刷卡的时间点、图书馆电脑登录和登出的两个时间点,还有3点在前台登记借书的时间点,四个时间点中间的时间足不足以让他来回于学校和案发现场,能不能当做他的不在场证明。如果他真的被当做了嫌犯,那未知的案件又是发生在今天下午的话。
他怀疑,那案件的案发现场是在这宾馆,并且是在他房间附近的房间。他会被询问,并不是针对的怀疑,只是例行调查。案发现场附近的所有人都被列为了怀疑对象。这发生得太突然,而他并不是真正的犯人,他想不到自己会被怀疑的其他可能。
他很聪明,但毕竟涉世未深,他更想不到,被这样询问代表着他已经被列为了重点嫌犯。
一个宾馆,还是一个客流量很大,在当地属知名度最高,位于市中心的高档宾馆。只是某个房间内发生了案件,在不会威胁到其他房客的前提下,再重大的案件,例如凶杀,刑警在第一时间只会问询宾馆的工作人员,并不会轻易去打扰其他房客。确实,凶案现场需要封锁,隔壁的房客也会被简单做一下笔录,然后在宾馆的配合下重新安置房间,主要是搜集目击证据,但绝不会在毫无根据的前提下被当成嫌疑对象如此凌厉地问询。
他房间所在的楼层,在他回来的时候还毫无异常。走廊内没有警戒封锁,没有人声嘈杂。直到被这两个刑警突然造访,他都还不知道宾馆内发生了凶案。这证明了,凶案现场并不在这个楼层。
他猛地想到了这一点,不对,他真的只是被例行问询吗?
“你的课程将在两个星期后结束,之后你打算立即返回美国,还是会在这里继续逗留到暑假结束?”年长的刑警已经换了一个话题,继续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