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电梯升上来之前,他们看到他乘坐的那架电梯下降到了6楼。
刚到6楼,电梯门一打开,他们就听到了争吵声。
他被拦在605门口的警戒线外,激烈反抗着想要冲进去。拦着他的警员没有办法,只好把他反手按到了墙上,他依然不住激烈地挣扎。他的情绪不见刚刚他们问询时超乎年龄阅历的沉着冷静,变得非常激动。
“你冷静一些。她们的遗体已经搬走了。”年长的警官不停拍抚着他的肩膀,直到他放弃挣扎。
“放开他。”
“杰……”
“放开吧。”在年长警官的坚持下,擒着他手臂的警员松开了手。
看他确实没有再冲进去的意图,那警员退开了几步,重新站到门口负责把守。
将他送回了房间,不多时两位刑警又来到了案发现场。
“是他吗?”年轻的刑警问年长的刑警道。
“你怎么想?”年长的刑警不答反问。
“他有动机。”年轻的刑警答道,但脸上也有不确定的神采。
他的杀人动机就是发现死者二人的奸情一时控制不住情绪怒下杀手。但疑点之一就是死者二人没有明显外伤,现场更是连打斗的痕迹都没有。临时起意的暴怒杀人一般是随手抓起身旁任何可以当做凶器的物件做出狂暴的物理攻击。这显然不是。
还有个前提。在被宾馆的客服人员发现死者二人有异,报警之前,这房间的门是从里面上锁的,不只是电子门锁,还从内挂上了拉锁。而在警方不得不破门而入时,这房间的窗帘都是拉着的,对外的窗户也都是从内上了锁的。何况这房间位于宾馆6楼,窗外是笔直的墙面,无处可以攀爬。这形成了一间密室,凶手不可能在现场杀人后逃出去。
此外,警方已经调出了这层走廊的监控录像。死者二人于今晨7点05分登记入住,值得注意的是二人当时开了两个房间。女死者住到了这个房间,而男死者是入住了位于五楼的504室。女死者于7点12分进入房间,之后就没有出来过。在11点半左右,她叫了客房服务,酒店的客服人员在12点06分将她定的双人分午餐送达之时,正好男死者也来到了她的房间。之后客服人员离开,男死者则留在了她的房间。直到1点一刻,餐厅发现送错了红酒,客服人员前来致歉。在此期间二人是没有离开过房间的,也没有其他人接近过他们的房间。
可以肯定的是,二人是在12点零6分到1点一刻之间遇害。这段时间的话,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虽然基于二人的死状,和现场状况,这乍看之下只是一场意外,但他们刑警的工作就是首先怀疑一切可以怀疑的,然后排除他杀的可能,或正式展开调查将凶手缉拿归案。他们也没有想过,经过现场的初步调查居然就能锁定一名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