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知道该夸他干净利落,还是骂他自作主张。
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可是傅明谐年纪还太小,没有听过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句话。
所以当他有一天看见自己的七叔和厨房一个佣人的女儿站在花园里说笑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那种好像心爱的玩具被抢了的感觉,让他心里愤愤不平,几乎要冲上去把他的七叔紧紧抱住,再把那个讨厌又难看的女孩子远远推开。
最后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绕了个打圈子,告诉奶奶容玉凤他不喜欢那个佣人,让奶奶把人家炒了鱿鱼,那个碍眼的女人自然没再出现过。
这样曲折晦暗的心思,出自一个八九岁小孩子,说出去,只怕也没人相信。
也许只能归根于豪门教育让小孩子都过分早熟。
段初言当然不会去注意到这个细节,他跟那个女孩子,也不过是偶遇多聊了几句,以他的性格,面对别人带着倾慕神情的笑容和话语,自然不会拒之于千里之外。
七叔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三条准则。
第42章(结局)
匆匆三年时光,便是如此流过。
段初言在贺清宇那里养过一段时间的伤,枪伤早已痊愈,只是其中一条腿伤了骨头,自此也留下了后遗症,慢慢走路的时候,倒还看不太出来,要是想要走快一点,就需要拐杖了,而且每逢下雨天的时候,关节就会隐隐作痛。
傅明谐心疼无比,却也无可奈何,毕竟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买到。
“不用揉了,现在没什么感觉。”段初言对这件事没有表示出任何情绪,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这次能够活着回来,已经是幸运,何况还多了个孩子,世事不可能十全十美,用一条腿来换,也算值得了。
傅明谐当然不可能这么看,他连这个人受一点伤都会心疼半天,何况是这样的问题,背地里他不知找了多少名医大家,只是给出的答案都差不多:七爷的腿本来就受过几次枪伤,这次又刚好穿过骨头,旧患加新伤,也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了,这种情况还能正常走路,已经是最好的了,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几乎是不可能的。
“你别动,医生也说平时多做按摩是有效的。”手抹了些药油,在关节处轻轻揉搓,傅明谐的动作很轻柔,连带着神色也柔和起来。
只是后来揉着揉着,不知怎的就揉到了床上去。
傅明谐解开身下人的衣服,在那具身体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段初言微微喘息,却只是叹气般喊了出来:“明谐……”
傅明谐想要发泄,却又舍不得,最终只能愤愤地盯着他,像要咬下一块血肉似的咬住那胸口的突起,一边呢喃出声:“我当初差点以为你回不来了……”
时隔三年,那种后怕依旧不时想起,更令他患得患失。
他的动作让段初言不得不蹙眉仰首,露出一大段白皙的肌肤,愈发惹得对方兽欲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