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没人有异议,这事儿便定了。

“妈,别买情侣座,我怕傅闻语他一个人,孤单得很。”

正巧走到他们旁边的傅闻语:……

您没事儿吧?

明菲仪:“我包场了。”

一家人一起看电影,就够热闹了,不需要再跟别人挤。

“你买的哪部啊?”

“喜剧片,大过年的就得看喜剧片才有意思。”

近两年来,贺岁档大部分都被喜剧片占领了,阖家欢乐成为了市场宣传的主流,观众非常吃这一套,上座率高,总票房也好看。

苏慕笙今天出门,穿了一件粉色的大衣,内里搭了一件白色的打底,傅旭尧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他买了一顶毛茸茸的大红色的渔夫帽,并且给他搭了一条同色系的围巾,连手套都给他配得红色,看上去就很喜庆。傅旭尧则是跟他围了同款的围巾,不过他穿的黑色大衣,人看着沉稳些。

由于出来的人不少,傅闻语作为专职司机,选了一辆七座的埃尔法,这样大家坐着也宽敞。

明菲仪选的这部电影,正好时乐有客串,镜头不多,但是反差很强。明面上是一家便利店的老板,背地里却是小有名气的江湖术士,因为长了一张过于好看的脸,被不少人当成神棍,无奈之下只能乔装打扮,蓄着胡子搭着拖鞋,像极了南方某些城市的包租公。他似乎为了这部电影专门去学了方言,说起来有点搞怪。

苏慕笙听不出来是否标准,不过时乐这个角色身上的笑点密集,人物塑造得很成功。他的余光看到傅闻语一直在给人发消息,不出意外应该是在跟时乐聊电影的事儿。

“笙笙啊,时乐是你朋友吧,我记得。”明菲仪看得很开心,转过头跟苏慕笙闲聊。

“是的,我们是大学室友,关系不错。”

“他这个电影演的有意思,豁的出去,那方言说得还挺标准的。”

苏慕笙这才想起来,明菲仪小时候在那地方住过,会说那边的方言。

“他练了将近一个月呢,下了功夫的。”

明菲仪点点头,目光中带着欣赏。

果然是苏慕笙的朋友,专业性强,对工作也认真。

傅闻语适时插话:“妈,既然是笙哥的朋友,您给点资源呗,我记得您手里好几本高端刊物,接触接触乐乐哥呢?”

明菲仪有些意外:“你跟他认识?”

傅闻语点头:“是的,他住a市,跟我一个小区,平时很照顾我的。”

明菲仪:“这么巧啊?那确实应该好好感谢人家。”

傅旭尧还能不知道他那点心思,无非就是想要提前帮时乐博一下他爸妈好感,好方便后面出柜,见缝插针地夸时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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