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别人,尤其是拒绝一个自己有好感的人的感觉并不好受。但现在别无他法,林斐只能故作无事。现在拒绝了总比以后再让温谦伤心好,也算是解决了问题。
自我安慰了一番,林斐也振作了精神:“这回又是从哪儿弄的什么野味?”乾易阁修士以儒修为主,虽然不像佛修忌讳杀生,但也比较讲究仁和,宗内是不允许杀生的。
“前两日我接了个宗门任务去了宗门附属地区的山里,恰好那山里有金阳水雁,数量还不少,我便捕了几只。”
林斐眼睛一亮:“这回有口福了!”金阳水雁这种妖兽等阶不高,肉质却极好,数量却不多,也不知道是不是哪些贪吃的前辈给捕了的。只不过就像后世很多比较富裕的国家贫油,贫穷的伊拉克石油却多,总有些地方还有不少金阳水雁的,看来这回就被温谦撞上了。
温谦微微一笑,也不告诉林斐这是自己之前到处寻的,只一直舍不得与小斐的几日分离未曾亲去捕,这回心思纷乱不敢去见小斐,才恰得了功夫捕的。这些年来小斐吃的美味不少,金阳水雁也是少有的他未曾享用过的了。
不多会儿,两人便到了一处有灵湖的山峰上。
坐在一旁看着温谦熟练地取出炊具烤雁,林斐眼神明亮。
不管什么时候,温谦的姿态都是那么优雅。再加上他烤的雁肉散发出的阵阵香气的,每次坐在一旁的林斐都觉得极为享受。
他简直想让时空停留在这一刻了。可惜,也只是简直。
想到以后离开再也不会有机会享受这一刻林斐就有些心情复杂,恍神间温谦却已经考好了雁肉,已经取了一块串好递到了林斐面前。
下意识咧嘴一笑,林斐接过雁肉,收敛心神,品味起来。
终归还是要活在当下。唯有美食与情感不可辜负。既然已经辜负了后者,就不要辜负前者了。
温谦只取了一小块串好拿着,也不曾吃,就在一旁看着林斐吃。林斐因美食而幸福,他却因看着林斐享受美食而幸福。
然后,在林斐快要吃完的时候,咬上一口,再重新取一块递给林斐。
虽然雁肉不少,可也有吃完的时候。大快朵颐之后,林斐和温谦并肩站在峰顶,享受微风轻拂的感觉。
作为一个懒人,林斐上辈子就讨厌爬山。还是这一世成了修真者,才体会到了真正“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林斐想,如果回到现代,说不定他会开始喜欢上爬山,成为攀登爱好者呢。经历过这么多之后,最初就被无限美化。哪怕是曾经讨厌的爬山,现在也变得令人期待起来。
正在林斐出神的时候,温谦的声音却将他的思维拉了回来:“小斐。”
“嗯?”
“我心悦你。”
第64章报社的boss(十七)
林斐表示自己要炸了简直。
自己之前的松口气简直是个笑话。艾玛脸好疼!不适时的,林斐突然想到了一句话: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总之一句话,林斐已经风中凌乱了。这种感觉,比当初知道顾少彬喜欢他时好不了多少。他也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顾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