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的一个小农村,坐落在岐山山脚下。此处远离尘嚣,幽雅清静,村民敦厚朴实,人人安居乐业。
时已近秋,天气渐凉。
容华怀里抱着一捆木柴,正往村中最大的那处房舍走去。那房舍是温家的房产,不知道是祖上几代买下来的,一直都处於闲置的状态。直到三个月前,温家的小公子轻装从简,带着两名仆人,在此处定居下来。
温家是书香世家,历代子孙都有人考取功名,入朝为官。温尘明年来春就要赴京赶考,为了专心读书,不受人打扰,才特意来到这个偏僻幽静的农村。
而容华只不过是一个打杂的,每隔几天就帮温小公子跑跑腿,送新鲜的鱼肉跟蔬果,赚点小钱维生。他是孤儿,这一点尤其博得温小公子的同情。除了固定的赏钱之外,温小公子有什麽好东西都会让贴身婢女小翠给容华留一份。
他来到温宅的门前,朝小翠打了一声招呼:“小翠姊,我把木柴给送来了。”
他的样貌不过十一、二岁而已,称呼小翠姊确实不为过。
小翠开门放他进入时,见他脸上有些脏兮兮的,大概是捆柴时不小心把泥灰也蹭到脸上了,便笑着拿出手绢,替他擦了擦脸:“怎麽弄得这麽脏……”
容华知道小翠是好意,只是愣了愣,随即灿开一抹笑容:“我习惯了。”
脸上的脏污被擦去一点之後,露出底下白皙剔透的肌肤,触手生滑,看似比女子还嫩。小翠见到容华的笑颜时不由得呆了呆,脸红了一瞬。容华年纪虽小,五官未完全长开,却不难看出有一副极好的样貌,只是平时掩藏在泥污底下,不得轻易窥见罢了。
小翠又想,像容华这样的孤儿,生存已是不易,再有这副倾城的容貌,怕是容易为自己招致祸害。虽然这是在纯朴的农村里,但人心难测,不得不防,兴许容华早有自知之明,又或者吃过亏,是故意往自己脸上涂泥的……
就在小翠分神的片刻,容华又朝她甜甜地笑:“谢谢小翠姊。”
温家的奴仆是聪明的,能在温小公子身边贴身侍候的人绝不会粗心。小翠怕自己好心帮忙反倒坏了事,只随意擦拭几下之後就收回手绢:“不客气。”
寒暄两句过後,容华熟门熟路地往厨房旁的仓房走去,将木柴堆叠放好。
小翠看着容华瘦弱的背影,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可惜这样的好容貌了,要是出生在富贵人家,不但不会受到欺负,还定是人见人爱、备受宠爱的小少爷。
兴许是仓房闷热,容华出来的时候,身上已出了些薄汗,他用手背抹去脸上及额上的汗水时,把手中的炭灰也抹在了脸上。这次小翠没再多管闲事了,只柔声说道:“上月买的莲子太多了,吃不完,厨娘做了莲子木耳汤,公子特地嘱咐我留你下来喝一碗。”
盛夏是采收莲子的最好时节。夏末时温小公子收购了最後一批,还是容华去办的。莲子的好处多,有助於清心养神,除了食用之外,还可以入药,容易保存,根本就不可能有吃不完这种说法。但容华知道这只不过是个藉口而已,从相识以来,温小公子就总是会找各种由头对他好,既照拂他的面子,也不让这样的怜悯成为同情施舍,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所以他只是莞尔一笑,就接受了这份好意:“谢谢温公子。”
小翠领着容华前往厨房,途径温小公子的书房时,从敞开的木窗里,能看见他正在伏案读书。
温尘今年十九,虽未及冠,但已然是俊俏的翩翩公子了。他生性善良,再加上谈吐有礼,不少大家闺秀已春心萌动,芳心暗许。据说温家已在物色门当户对的相亲对象了,只待温尘考取功名之後,小俩口能早日培养感情,早日完婚。
容华站在窗外往内瞥了一眼,欣慰地笑了笑。他从不曾妄想靠近,也不能,只要远远地瞥上一眼就满足了。
容华随小翠到小厨房去,吃完了莲子甜汤,起身就要告辞。
小翠咦了一声:“这麽快就要走了,不见见公子吗?他差不多也到休息时间了。”
温尘平日都在读书,作息十分严谨,除了吃饭睡觉之外,每日只给自己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虽说是休息,但通常也都是在处理杂事。
容华只笑着摇摇头:“不打扰温公子了。”
“那好吧。”小翠虽然怜悯这孩子,但有时候也无从下手。容华小小年纪就过於懂事,同情施舍他不要,公子想把他收在身边作书僮也不要。要知道,书僮可比奴仆杂役好多了,能读书识字,将来成家之後,还能到学堂当个教书先生,不愁温饱。而他竟然就甘心待在这穷乡僻壤里,或许也是不愿意离开家乡吧。
小翠想不通,乾脆不想了,就要送容华出去。
两人途经书房时,不约而同都放轻了脚步,怕惊扰了温小公子念书。然而温尘像是早已瞥见了窗外的人影,忽然出声道:“容华。”
容华听闻这声呼唤,脚步顿了顿,也不好再往前走了。他急忙用手背抹了抹脸上的灰,又拉拢衣袖,试图让自己看上去不那麽邋遢,而後才转身恭敬道:“温公子。”
他的脸上越抹越脏,但笑容却很乾净,看着温尘的目光里带着细碎纯真的光芒。只有在这种时候,他看上去才像是符合这个年纪的孩子一样。
温尘已经放下书本走了过来:“什麽时候来的?怎麽不跟我说一声。”
“怕打扰公子念书了。”
温尘闻言一笑:“不打扰,怎麽这麽见外。你不是奴仆,说好了别叫我公子,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一声兄长。”
容华微睁大眼,露出惊怯的模样,像是为难,又像是有些不好意思,低喃道:“这怎麽可以……”
温尘心里是把容华当成弟弟看待的,当然他也明白容华是在顾忌什麽。温家业大势大,不是人人都攀附得起的。他只不过私心想听容华叫一声哥哥,却又不希望他失去这份纯真,因此故意说出这番话,实则是在逗他。
小翠待在一旁没有出声,只是用手掩着唇笑。
容华苦恼了一会,才看见两人脸上的笑意,终於明白温尘是在作弄自己了。
可还来不及生气,温尘已经上前搂着他的肩膀了,模样十分亲近,像个爱护幼弟的长兄:“容华,我饿了,陪我吃点东西吧。”
容华一脸无奈,最终还是顺着温尘的心意,一起前往小厨房。
天气越来越凉,冬日已至,祈山山头已落了一层霭霭白雪。再不用多久,平地很快也会降下初雪。
温宅用柴火的数量与日俱增,容华也来得越发勤快。
时光飞逝,温尘来到农村已有小半年的时间,备考的日子过得安稳舒适。然而就在某一日,天象异变,天空瞬间乌云密布,无端刮起了阴风。
这阴风凶猛又厉害,风啸如同鬼哭狼嚎,牛羊皆发出惊吓的叫声。
路上行人惊慌四散,大人们也纷纷抱着孩童躲进屋中,关上门,插上门闩。
而容华正在前往温宅的路上,忽见白昼宛如黑夜,他随即仰头望天,稚嫩的脸上不见一丝惧怕,竟现冷厉的神色,眉心隐有一点绿色流光。
终於来了。
容华丢下手中的木柴,疾速往温宅奔去。他明明穿着最简陋的粗衣破布,衣袂却飘飘如仙,身姿如风。
这阵怪风吹不倒他,又吹得更加狂妄,试图阻挡他的脚步。
然而容华全然不受影响,他在疾奔之中,身形也渐渐产生变化。他开始抽条似的生长,脸上的泥土纷纷脱落,露出白净的脸,五官长开,是倾国倾城的容颜。不过在短短一瞬间,他已长成了二十岁男子的模样。
容华并不是孤儿,更不是人类。一千年前,他只不过是一朵开在蛮荒乾旱之地的小花。而在他即将枯死之际,一名路过的旅人施舍他一点水,让他得以存活。
八百年前,他吸取日月天地精华,终於成精。他离开故土下山,恰逢遇上吃人妖物作祟,一名道长误认他就是那害人的妖物,要将他伏诛。若不是得道高僧擒捉到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他恐怕早已死在道长的手上。
五百年前,他要渡劫成仙。他以真身承受雷劫,浑身上下已被烧得焦黑,无一处完好。一名老者捡拾药草的时候,顺手把他给带了回去。世人皆知,花精入药,有长生不老,延年益寿之神效。他正处於最虚弱的时候,任谁都可以要了他的性命。然而那名老者却没有害他之心,将他放於沃土中静养,天天施肥浇水。
後来容华得知,旅人,得道高僧,拾药老者竟巧合地都是同一人,皆是温尘的前世。
然而温尘的每个前世都宅心仁厚,心地善良,却没有好下场,不是惨死就是枉死。只因命数已定,温尘的每一世皆是特殊体质,有增长妖力的神效,是任何妖物都觊觎的血肉,堪比唐僧肉。所以每一世的温尘都活不到寿终正寝,最惨的一世是被众妖物分屍分食而死。
容华得他三次大恩,誓要回报,便以五百年为限。这五百年中,他要保他世世平安。
温尘便是他报恩的最後一世。
但即便容华的动作再快,还是来迟了一步,阴风已吹翻温宅的房舍,裹着一名昏迷的人类男子前往岐山。小翠与另一名仆人昏倒在地,看上去并无明显外伤。
容华只短暂地瞥了小翠一眼,随即纵身一跃,身姿腾空,追随妖风而去。
岐山是有名的聚阴之地,妖物最喜欢聚集之处。然而容华待在山脚下将近半年多,山上却没有任何妖物作祟。是因为传闻在数万年前,这里是上古凶物血王藤的根据地。
血王藤,顾名思义,以嗜血维生,不分人妖魔仙,皆是它口中的食物,越吸血就越强大。血王藤最强盛之时,一条气根足有树木般粗壮,主茎深入森林底下盘根错节,盘踞整座山,还有继续向外扩张的倾向。如此穷凶恶极之物,已造成无数生灵涂炭,说是灭世祸害也不为过。
因而数万年前,五名上仙为了消灭血王藤,在岐山四周布下诛魔大阵。然而诛魔不成,五名上仙最後拚死也只能将血王藤重创,封印在岐山。血王藤虽被重伤封印,但余威犹在,枯死的藤蔓与这里的一草一木融合,气息化作岐山的微风,虽是极阴之地,低等妖魔却不敢轻易靠近。
至今数万年过去了,血王藤始终没有动静,无人知道血王藤究竟是死是活,传闻是真是假也已不可考。而修行尚浅的小妖们早已不把传闻当一回事,企图占山为王。极阴之地也是最佳的修练之地,若是再吃掉能增长妖力的人类血肉,成为大妖,指日可待。
因此区区血王藤的余威,又有何可惧?
容华一入岐山,立即就感觉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与妖气。这些妖气并非来自同一只妖,而是有更多妖物在这里蛰伏已久,像是早已料定他一定会跟过来。这显而易见地是个陷阱。
并非只有像温尘这样的特殊体质才是妖物们觊觎的对象,再怎麽说,人类在他们眼中只不过是最低等的生物,而仙人的血肉才是美食佳肴。尤其像容华这种本体是木属的,既有疗伤圣效,还有源源不绝的生机,堪称炉鼎之中的极品。
炉鼎一向命运坎坷,在修行路上被强行采补、夭折居多。若是有幸修练成仙,那自然强过普通的炉鼎千倍万倍。
容华护了温尘五百年,无论再怎麽伪装,再怎麽低调行事,他的底细早已被摸清,名声早已远播出去。
盯上他的妖魔不在少数,妖魔与神仙的修行虽然相差极远,无疑是以卵击石。但若是众妖集结在一起,将他围困,结果会怎麽样就很难说了。
说到底,温尘只不过是个诱饵罢了,这是一场预谋已久的伏杀。
容华如果不管人类死活,掉头离开的话,未必不能全身而退。但他却连一步也没有退,神色镇定,环伺四周。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指尖捏着的几颗种子已然落地,迅速钻土生根,代替他寻找温尘的下落。
容华是花神,一草一木皆能被他的意念控制,地形於他有利。然而这里是岐山,浓郁得散不开的阴气化为实质的白雾,阻断仙气流动,就连他也没有把握能在此山畅行无阻。想来这些妖物是故意引自己来此的。
这时,隐在林中的其中一个妖物说话了,是用妖风卷走温尘的主谋:“容华上仙,为了区区一个人类与我等妖物为敌,值得吗?”
容华虽已成仙,但年纪资历尚浅,顶多算是无名小仙而已。对方会这麽称呼他,是带上了几分调戏的心思。
容华未曾说话,却又听得另一个妖物跟着附和道:“是嘛,要我说的话,不如我们一起来做点快乐的事。就像紫璃仙子,她不就与妖魔双修,修为暴涨,大家可是羡慕得很呢……”
一提起这个名字,四周的妖物们显而易见地兴奋起来了,发出淫荡的笑声:“嘻嘻嘻嘻……”
“哈哈哈哈……”
相传紫璃仙子也是炉鼎体质,因被妖魔引诱欺骗,成为堕仙。此後有关她的传闻,全都是淫秽放荡的合欢之事,成为妖魔们口中津津乐道的话题。
很显然的,这些妖物把他困在此处,也是想拿他当炉鼎亵玩。炉鼎一旦破身双修之後,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容华脸上不见动怒,眼神越发冰冷。
被他埋在土里的三粒种子早已迅速发芽生根,根茎蔓延数十里。忽然间,容华的心念一动,像是发现了温尘的所在之处。他五指一握,远在数十里外的根茎立刻破土而出,从妖物的手中夺走温尘。
“糟了。”妖物要夺回人类已经晚了,只见更多的地下茎破土而出,温柔又小心地把人类缠绕成蛹,意在保护。随後这不知名的爬藤植物竟在顶端开出一朵又一朵普通的白色小花。这些白色小花看似平平无奇,却喜食妖气,但凡有妖物接近温尘,就会被它咬得血肉模糊。说是食妖花也不为过了。
妖物人数众多,虽然不是没有对付它的办法,但就会把力气消耗在这了。说到底,人类只不过是个诱饵而已,他们的主要目标还是容华。
“抓容仙。”主谋一声令下,所有的妖物都不再理会人类了,将目标锁定在容华身上。
容华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温尘不再受到威胁之後,便无所顾忌了,转身往深山跑去。这里的妖物没有上百也有数十,而岐山山脚下都是村民,他自然不可能把灾祸往山下引。虽然他从未深入岐山,不知深山之中有没有危害,但显然地形环境对他有利。他的底细既已暴露,今日势必要把这群妖物诛杀,以绝後患。
容华催发仙力,驱使更多植物替他作战。岐山的阴气太重,果然对他产生了影响,再加上他还得分神操纵仙株保护温尘,仙力与体力都在飞快流失。
越往深山走,这种力不从心之感更甚。
容华脸上虽然没有露出吃力的模样,但额上的薄汗已稍稍显露他的疲态。妖物头目见之大喜,说话更加放肆,如同逗弄猎物一样调笑道:“容仙既然累了,何不停下来好好歇息。我等定会善尽待客之道,好好侍候容仙,叫你欲罢不能,欲仙欲死……”
这话一出,四周的妖物皆又发出淫荡龌龊的笑声。
容华虽然愤怒,却没有余力理会这些淫言秽语。他已击退了十数只妖魔,但仍有过半妖物紧追不舍,从四面八方袭来。他一刻都未曾松懈,但依然寡不敌众,不慎被妖物打伤,肩膀被妖物的利爪给刺穿,鲜血落入泥土里。
“唔──”
数万年前,当血王藤被五仙封印时,败坏枯死的根茎早已融进了岐山的一草一木。它重伤难癒,陷入永无止尽的沉睡,似在等待一个苏醒的契机。
如今这个契机似乎到了,它闻见了浓郁芬芳的血味,从沉睡中苏醒。
不过片刻,容华已被众妖团团围住,难逃生天。
就在这时候,他背後紧靠的神木居然发出了心音:喂,你想被妖物吃掉吗?
容华恍惚一瞬,才确定不是幻听。这声音妖物们听不见,因为这是植物之间才得以沟通的特殊传音。他以为是神木在跟他说话,情急之下也没多想,以心音回道:不想。
想活命的话,就吃下这粒种子。
一粒种子被神木的触须塞进容华的手心里。危急之际,他甚至连犹豫的时间都没有,立刻塞进嘴里。
种子入口之後,容华只觉得一股磅礡的力量迅速流向四肢百骸。他突然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轻易就能控制这整座山的生灵万物。他这麽想的时候,只见四周的草木如同有自主意识般,突然就动了起来,替他对付这群妖物。
妖物们见状皆是大惊失色,战况顿时逆转。
吃下种子的容华毫无自觉,但妖物头目却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可怕的威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不只是妖物头目,所有的妖物皆有同感,满眼皆是惊恐。
容华还来不及想这是怎麽回事,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蓦然响起,其中一只妖物竟活生生被围绕在身上的藤蔓给撕碎了。紧接着,更多惨叫声此起彼伏,所有的妖物在顷刻间就惨烈死去。就连妖物头目也不例外,被缠绕在身上的妖藤分屍,死状凄惨。
容华惊愕地看着这一幕,但突然间,他的心口骤然剧痛起来,彷佛有什麽东西狠狠地刺进身体,深深紮根。他倒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冷汗直流,最後痛至昏迷。
血王藤的种子,得到了血肉之躯的喂养,在容华的心口发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