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在昨天晚上听到了自己另一队人被伏击,几乎全局覆没的消息。不出预料,骷髅也是一顿暴躁的发泄。
“他妈的,彪子那个废物。就算是两百头猪,也没有这么简单,就被人杀光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老大。根据逃回来的弟兄所说。飞龙的人早就知道他们要走那边。提前清空了村子,冒充了村民,躲进了那些民宅。
彪哥等人进入了村子之后,想着好好放松一下。也就大意了,分散去找猎物。结果就这么着了道了。一个照面就死了四五十个弟兄。后来,又被人先手打了个措手不及,又死了一批。
而且飞龙那边,去的都是高手。还有飞龙的弟子那个第一快刀在。他亲眼看到,彪哥一个照面,就被人摘了脑袋。那刀法,快的都看不清啊。”
“又是那个家伙。”
骷髅显然还记得,之前陆霄杀了他的使节团的事情。当然,他不清楚的是,那一次其实是定安干的。但是无所谓,反正知道真相的彪哥已经不在了。没有人在乎之前的那个几个人是谁杀的了。一股脑冠到陆霄头上就可以了。
“算了,死了就死了,反正也是一群废物。”骷髅最终只能是无奈的这样安慰自己。而且这样说也不是没有道理。
毫无疑问,在整个队伍中,骷髅亲自率领的这队人,才是整个队伍的精锐所在。
他在地图上巡视几圈之后问道。
“前面是什么地方?”
“回大老,这里是个叫阿恰的村子。村子里有水,有粮食,足够我们补给的。”
“传我的话,全速前进,我们要尽快赶到这里。还有,派一队人,轻装前进,先去这里探探底。”
虽然知道,飞龙不可能连续使用两次同样的陷阱。但是介于已经吃过一次亏了,所以还是小心为上。
不过在傍晚时分,骷髅收到了探子的回信。然后骷髅又一次破防了。
“前面的村子,已经空无一人。关键是,那里的井水被扔进了腐烂的动物尸体,短时间内已经不能喝了。”
“......”
骷髅又是一阵打砸。他只感觉,这次‘出征’,从头到尾就没有顺利过。损兵折将不说,现在快要连水都喝不上了。
当然,在陆霄看来,这些都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啊。
如果把骷髅的这次‘远征’看做是行军打仗的话。古代想要聚集军队,远征一个目标,需要多少准备。别说三五天,三五个月还差不多。
真以为外出打仗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冲过去把对方a了?几十个一群的马匪不存在这个问题。是因为人数少,速度快。携带三天的物资,就能够在这方圆五百里的地盘上来去如风。
但是随着人数的增多,消耗变大,行进速度变慢。要知道,不是每个来投靠的马匪,都有骷髅那些精锐手下那种好马的。大多数都只能骑着一些驮马,甚至骆驼之类的。
但是这些牲口消耗可是一点不少。关键是,行程被拖慢,消耗就越多。这就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古代大军出征,需要一个国家做后勤。他带着五百个马匪出征,理论上至少得有一座小城的后勤支持才行。
别忘了这里是沙漠边缘,补给比内陆更为艰难。而且这些马匪,跟商队不是一个概念。商队都是用骆驼群,能够携带大量的补给。而且人家是在沙漠里不紧不慢的走。
马匪为了追求速度,以及攻击性,一般都是骑马。而马又是一种非常金贵的生物。重重因素叠加之下。出门仅仅七天,骷髅就已经感觉到亚历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