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得倒快。”用点心就能想到魏林刚才在腹诽什么,沈一岑不计较,放了猫,起身拍拍灰,说,“我以为你这一去八成回不来了。”
这话沈一岑顺嘴一说,不过以前倒还真发生过。
“两成没这么快?小沈子,你也太低估我本事了,他楚柯吃肉,我难道吃素的?”魏林得意洋洋,“我把楚柯的新车开来了,你来开?”
“我都一年没动过方向盘了,手生,人或是车我可都赔不起。”
魏林坏笑,说:“小沈子长得这么帅,以身相许啊。”
沈一岑幽幽地看过去,也笑了:“魏公公不嫌,今晚就到我家住算了。”
魏林就怂了,连连摆手,说我开玩笑呢。
于是两个人还是骑着自行车往沈宅去。
去沈家大宅魏林是轻车熟路。第一回去的时候他刚到旧苏,沈家刚刚搬家,沈一岑被班上的同学起哄说要去他家的豪宅吃一顿迁居喜酒,他一个局外人孤零零拎着扫把去外边的包干区打扫卫生。不知道是不是太可怜了,入了沈一岑的眼,班上快六十个人,愣是只有他被请去沈家吃了饭,等回了学校那是一时间风头无两,一米七不到的小个子被全班赶着叫哥,魏林着实是虚荣了一把的。
沈一岑却在饭桌上和他说他们以前就见过,只是往事不堪回首,沈一岑提了一句就自觉打住,笑嘻嘻地抢走了盘子里最后一块鸡翅。曾先生见了呼啦给了他一个爆栗,小沈同学礼尚往来在桌子底下与他交锋,沈白先生和蔼和亲拉着自己聊家常。
一晃十多年了,魏林转头去看沈一岑,才能觉察到时间已经走过这么长远。
骑到河溪边的时候他们下来推车过桥,老城区不像新城那样有快速的街道清扫体制,地上的雪来不及扫清就结了冰,沈宅在老城区的深处,还得要走上十多分钟。
路上沈一岑和他聊天,问他为什么就杠上楚柯了,天下之大芳草一堆,楚柯他就是一根花心的破柴火,根本不值得他魏大才子青眼。
“喜欢就喜欢了,我哪儿知道为什么。”魏林像是被家长点明心事,也不甘示弱地回问他,说你条件这么好不缺人爱的,为什么这么多年还是一个人。
沈一岑倒是直言不讳,说他信的是一见钟情,现在还是一个人,自然是因为还没遇到那个喜欢的。
魏林挠挠后脑勺,想起来他是有次提过要是他俩都没人爱,就一起凑合下半辈子。那时候魏大才子还没被社会彻底打磨,鼻梁上架着文绉绉的银丝眼镜,捧着沈一岑亲手端来的咖啡,偷着打量他的神色,支支吾吾说你别玩笑话了。
不过沈一岑的心思也好懂——他是认生,怕寂寞。
魏林撇撇嘴,唉声叹气地说喜欢一个人这么就这么难啊。沈一岑就突然回个头,眼睛亮晶晶的,说其实你要是敢上,也很好啊。不过他到底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自认楚柯身板太硬,他这个读书人啃不起。
沈一岑就可惜地笑笑。有一搭没一搭,沈家大宅就到了。
旧苏的老城区一向藏龙卧虎,沈家所在的小区的门卫虎背熊腰,压迫感十足,看着就不是简单角色,可以想见住在这里的人更是不好惹。沈家的宅子在最深的地方,边上有一颗很大的榕树,从大门进去路却是一条直线,所以隐约能看到树影间的小白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