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喆敏锐地察觉到了,狗腿地凑过去,问道:“怎么还不高兴啊,李大少爷?”
“沈然喜欢吃芫荽。”李一泽低声道。
“???”梁喆没有get到李一泽在意的点,问,“然后呢?”
“没事。”李一泽摇摇头。
沈然发给他那条长长的食物喜好名单上,罗列了很长不喜欢的食物,和短短的爱吃的食物,他虽然大眼一扫,还是注意到喜欢食物最后一个,就是他不喜欢的芫荽。
他对这个蔬菜的感情很特别,不喜欢吃,但是很喜欢它的味道。
也就是说,别人讨厌芫荽,会在点菜时要求不要放。
他虽然也讨厌,但只是在吃之前,先把芫荽都挑走。
因为很少有人爱吃芫荽,而且他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吃饭,导致吃有芫荽的菜时,只好挑出来丢掉,显得很浪费。
又因为他实在很喜欢芫荽的味道,让他不点带芫荽的菜,有点困难。
如果这时候,他身边有个喜欢吃芫荽的人话,那可就太好了。
他可以挑给对方吃,也不浪费粮食。
沈然很爱吃芫荽,他们两个很适合搭伙吃饭。
但是他今天刚把对方甩了。
……艹!
李一泽攥紧拳头,更觉得亲手丢了个稀世珍宝。
从比例上来说,喜欢吃芫荽的人确实比较稀少珍贵。
“你干嘛去?”
见李一泽诈尸一样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梁喆不解地问道。
李一泽又坐了回去,干巴巴道:“……没事。”
还好梁喆叫住他了,刚才他好像鬼上身似的,居然想开车回别墅找沈然。
找他干什么?
拉着他去吃带芫荽的美食吗?
这不是纯纯犯病么。
“好了,我都给你说完了,我可以吃饭了吗?”李一泽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不耐烦道。
“算了,你吃饭吧。”
梁喆什么也没问出来,不想浪费时间了,他也就是出来陪好友吃个午饭,下午到点还得继续上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