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俩分开走吧,长得一模一样,到时候爹的人一到便会认出来的。”我道。
“再见。”李雨岚简单的说,我抬头时,她已经不在了。
笑眯眯的换上期待已久的衣服乞丐服。
乞丐好啊,天天在大街上游荡,谁也不想多理你,自己想看谁就看谁。
拿出平时用的上好的白瓷碗,磕成三瓣,把剩下两瓣轻轻地塞回包袱,这个坏了还有俩。
钱嘛,就埋进土地里吧土地爷,你可别给偷了。
问题是埋到哪里呢?
看到河边的杨柳,不由得一阵惆怅,永溪还好吗?
然后,我把包袱埋在了第一棵杨柳下。
正值初春,这个朝代我还是没有搞清楚,或者说已经搞清楚了,这个朝代,叫做尊。
尊朝
貌似历史上并没有这么个朝代,难不成是个和楼兰一样的王朝,没活多久灭亡了。不止尊朝,尊朝的领国叫做尚朝,也是个没听过的朝代。
尊朝的民俗相当的开放,女子们穿着薄纱衣,冰清玉洁的小腿在薄纱的覆盖下若隐若现,在人们眼前晃呀晃,作为乞丐的好处莫过于可以正儿八经的看着这些美腿。
蹲在大街上,看着往来的人,越来越多的江湖人士了。
当乞丐的日子相当的没意思。
我决定找点更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