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来讲,他只不过是寄人篱下的孤儿,全仰仗的是他母亲生前留下的那一丝荫庇。
以及他那张脸。
他近来时常会发现齐肃经常会望着他那张脸出神,仿佛透过那张面孔穿越时空看到了另一个人,他心底有些讶异,却从未表露出来,依旧像个真正的少年那样活泼开朗爱玩爱笑。
他已经远离了以前那种生活,现在的日子很好,他不愿意失去。
过不了多久,他就会进入新的高中,考上心仪的大学,在大学里他会和一个可爱的女孩交往,毕业之后结婚,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他会有崭新的家庭和人生,他将永远生活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
齐肃将会是他永远的长辈和恩人,不会再是别的。
黎顾?他之前问过齐肃,黎顾短期内不会回来,等他十年八年后回来,他还会记得这个当年骗过他救过他帮过他的同桌么?那边有春光灿烂得花花世界,也许黎顾过了许多年回想起这段感情,只会为当年爱上过这样一个人而感到羞耻。
他的目光在书架上逡巡着,手指随着目光而游移。他想要拿左边那本书,手指触碰到书脊的时候却被另一只手覆盖住。
那是一只很美丽的手,十指纤长,白如凝脂,没有一点劳作过的痕迹,看得出来是精心保养过的,涂着金色的指甲油,在书店温暖的灯光下折射出美丽的色彩。
宣澜循着那只手向上看去,手的主人也是个出色的美人儿。戴着墨镜,涂着红唇,称得上是明艳照人。
是时雪晴。
天气已经渐渐凉下来了,时雪晴穿着一身薄风衣,露出两条纤细而白嫩的小腿,踩着高跟鞋。
书店里没什么人,但仅剩的几个人都忍不住往这边看过来,时雪晴在舞台聚光灯下生活得久了,举手投足都有明星的风采,可能她自己不觉得,但是——
宣澜心想除了明星谁还会在室内的傍晚还戴着墨镜啊。
宣澜不动声色地把手抽出来,很有礼貌地低声对时雪晴打了个招呼:“时小姐好,您也来逛书店?”
时雪晴低低地笑了,她笑的时候脸颊上有一个小酒窝,非常可爱,简直要让人心神荡漾起来了。
她直截了当地开口:“我不是来逛书店的,我是来找你的。”
宣澜抽出那本书,挑了挑眉,问:“时小姐找我有什么事么?”
时雪晴四下看了看,对宣澜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有没有兴趣赏脸吃个晚饭?”
宣澜料想她这么一个有头有脸的大明星也不会出什么事,略一沉吟便答应了。
时雪晴不过三十出头,保养得宜,站在宣澜身边简直犹如姐弟似的,她出来没带助理,亲自开车载着宣澜来到市内一间有名的私人会所里,驾轻就熟地带着宣澜进了去。
吃饭自然不是重点,时雪晴问:“你不知道我带你来这里有什么目的吗?”
宣澜笑了笑:“时小姐不说,我怎么知道呢?”
时雪晴见他爽快,自己也笑了:“你还真是和你母亲一样。”
“时小姐和我母亲很熟么?”宣澜不以为意,低头切了一块小牛排送到自己的嘴里。时雪晴却没吃,她要保持身材,是不吃晚饭的,宣澜只觉得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