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小故事(1 / 2)

吕砚回来过的这件事表面上对沈榆没有什么影响,沈榆还是照样上着课,带着娃。

实际上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

“小榆,我听说吕连长他们演习回来了,你怎么还是这么闷闷不乐的?”

沈榆摇摇头,“没有,我就是觉得这样每天上课下课挺没意思的。”

初来乍到,她因为南瓜可爱,由衷地喜欢这个孩子留在了这里。

一心想着把孩子养大,过着咸鱼的生活,当给自己放一个长假。

感情对她来说也只是生活的调剂品,她喜欢吕砚,但那永远不会是她生活的全部。

可侯三的事情让她真正觉得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

这个国家在你看不见的地方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

她想尽自己的力量做一点什么。

沈榆转头看向林菀,“不说我了,你怎么了?我感觉你最近有心事。”

虽然这些天林菀表面上和以前一样,认认真真备课上课,没有一天缺勤,可是她总看见林菀动不动就望着某一处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脸上的笑容都像是在强颜欢笑。

林菀被揭穿了有心事,脸上的表情变得不自然起来,握着笔的手攥得更紧了,犹豫了很久才说道:“小榆,我有件事情想要请你帮忙。”

“什么事?”

林菀忽然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往外面探了探,发现没有人把门反锁起来坐回沈榆旁边,轻声说道:“我想请你和吕连长帮我查一个人,我只是想知道他现在的情况。”

“什么人?”

林菀垂眸,“我的恋人。”

有些人生来便是含着金汤匙。

林菀就是这样的人。

林菀的母亲是书香世家,有着几百年的底蕴,父亲又是红三代,目前担任苏市的市长,哥哥走的也是政治道路,担任了武装部的副部长。

林菀和哥哥是龙凤胎,因为在母亲肚子里面汲取的营养太少,导致生下的时候只有五斤三两,从小就是精细养着的。

也因此,林菀一直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备受宠爱,林父林母对她的要求几乎没有不答应的。

除了她和霍同深的这件事。

林菀和霍同深是在林菀高中结识的。

那时候林菀只是一个在校的学生,霍同深是临时的代课老师。

由于对霍同深才华的欣赏,林菀也渐渐欣赏上霍同深这个人,越接触越觉得自己是发现了一座宝藏,就在她准备主动出击的前一晚,霍同深给她写了一封表白姓。

她永远记得那句“丁达尔效应出现时,光便有了形状;你出现时,心动就有了定义”。

她印象里,芝兰玉树气质的霍同深,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总是习惯穿着一身黑色笔挺的中山装,眉目含笑,却给人一种疏离感,只有对着她的时候,才流露出丝丝温情。

师生之间的这种感情总是无法公之于众的。

霍同深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学者,他为了能够光明正大地求娶林菀,申请了学校出国留学的资格,为了祖国的发展,为了他们的爱情。

许是命运捉弄人。

霍同深回国没多久,在学校担任了大学教授的职称,进入研究生,本想一展抱负,却被抓去了北大荒。

林菀得知这件事的时候,求父亲求哥哥,最后求到了爷爷那也没有人愿意出手帮霍同深,还教唆她离霍同深远一点,给她另外定了一门婚事。

林菀自然是不愿意地,就偷偷报了名下乡。

林家人担心,毕竟下乡的知青没有一个不哭着喊着想要回城的,他们拗不过林菀,之后给林菀一大笔钱,派人暗中保护,还派人在下乡的地方照顾好林菀。

林菀把之前收到的信的事跟沈榆说了,“开始我收到信的时候我很伤心,后面缓过来了才觉得这封信有疑点。我了解霍同深,他不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他那么骄傲那么有理想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放任自己待在那碌碌无为地过一辈子!”

沈榆听完觉得这个故事还挺劲爆。

师生恋。

天才平民学霸和市长千金。

她听完以后也觉得这个叫霍同深的不太可能娶一个农场的女人。

文人基本上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都自觉有一身傲骨。

他们慕强,选择的伴侣大多也是有共同话题或者相差不大的异性。不是没有原则平庸的异性作为伴侣的,只是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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