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和,你先回去吧。找其其格的事情,我会尽力安排好。一有消息,定会在第一时间告知。”
文奎让文冲送孟和下山,自己和李敢准备下山。
不一会,文奎在李敢的授意下,精心打扮成乞丐模样。一身破烂衫,戴着破斗笠,还一手拿打狗棍,一手托着一个破饭碗。
李敢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觉和文奎表面上挺象个乞丐,可惜皮肤白嫩,一看就让人觉得是个养尊处优之辈。李敢用漆黑的炭灰在文奎脸上、颈脖处、手臂处涂了几下,隐去了文奎的真面目。
看着这个被雕塑出来的乞丐,李敢笑道:“这样还差不多!我再给你取个丐名,就叫老鬼吧。”
“奎”“鬼”。读音近似。文奎得意地向李敢后脑勺拍了一下,笑道:“亏你想得出来!”
李敢颇具丐帮经验,说道:“你别小看乞丐,他们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擅自闯入,可是要挨打的。但他们的信息很灵通,要是社会上有个风吹草动,最先知道的是乞丐。乞丐一旦形成帮派,就有他们自己的帮规和潜规则。丐帮的内幕让你感到触目惊心,一点也不比土匪好混。”
文奎不解地问:“其其格失踪,和丐帮有什么关系?”
“也许有关系,也许没关系。我是想通过他们打探一些消息。我离开丐帮已经多年,想探听一点消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隔行如隔山。
文奎一直生活在优越的环境里,并不了解乞丐的生存环境。听李敢这么一说,倒是有几分感兴趣。要是能将这帮人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将会是一支不可小觑的情报力量。
饶州县城。
文奎和李敢两个“乞丐”蓬头垢面,出现在城东马市市场一带。据孟和所言,其其格是来买马的。
他们一出现,立即有招引来三五个不怀好意的小乞丐。那些小乞丐像看大猩猩似的,盯着他们看。他们心存不满,却不敢上前来惹事。
文奎和李敢两个在市场门口席地而坐,面前摆放一个破碗,嘴里喃喃道:“行行吧,家乡发洪水,活不下去啊。”
嚷了小半天,他们面前的破碗仍然是空的。能进入马市的顾客,应该都算是富人。那些衣冠楚楚的有钱人,对于两个年轻乞丐,全都采取了直接无视的态度。
也难怪。年轻力壮者,哪怕上码头当个搬运工,也不致于靠乞讨为生。
“当!”
文奎面前的破碗里被扔下一枚铜钱。文奎一抬头,看见一个同样黑得只能看见两个眼珠的小孩,约摸十四五岁的样子。这小孩其实也是乞丐,给他一个铜板,无非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
果然,文奎抬起头来,却看见了小乞丐眼里的不善。
“这是我们的地盘,谁让你们来的?”
李敢立马接过话茬:“我们是从北方来的,家乡发大水,活不下去呀。”
“你们识相点就早点滚,要不然,让四哥知道了,没你们的好果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