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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选秀大会上(1 / 2)

纽约,大苹果城。

至于为什么称其为大苹果城,说法不一,但最具可信度的还是以下这种说法:

由于在二十世纪初,纽约对外来移民来说是个崭新的天地,机会到处都是。因此纽约常被昵称为“大苹果”,便是取“好看、好吃,人人都想咬一口”之意。

但今天最引全美篮球迷注目的地方不是他们心目中的圣地麦迪逊广场花园,而是和它仅一河之隔的新泽西东卢瑟福。

现在人口还不到一万人的小镇。

1996年的选秀大会就将在这里举行,也让它成为全联盟短暂的焦点。

1996年的选秀被大部分专家认为是近十年来最好的一届,也是84年之后能够涌现最多巨星的一届。

不知道这些专家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还是真有水平,这次预测的还蛮准。

这一届不仅出现了以艾佛森,科比,雷阿伦为首的一批超级巨星,还为联盟提供了一大批中坚球员。

他们被称为黄金一代,也是实至名归。

……

李默再次来参加选秀大会就显得很放松,没有像上次那样绷得很紧。

上次由于是第一次参加而且也是初涉这种场合心情还是有点紧张。

为了不让别人因为年轻而轻视自己,李默也是全程表情严肃,让人感觉生人勿进,自己一个人呆在房间里不太想和其他人打交道。

现在经过一年的历练,李默也算有点熟门熟路了。

更何况,李默手握状元签,一切事情似乎都顺风顺水,那更是心情舒畅。

出于礼貌,李默还是穿着他的手工定制西服出席。

李默本来想穿的休闲宽松一些,配上一双人字拖,再高调得自来熟的和其他人打招呼,顺便再不小心炫耀一下手中的状元签。

但李默感觉这样太中二了,也怕将来会没朋友。

所以,李默还是展示自己的良好修养,衣着得体,游走于各路头头中间,和他们谈笑风生。

其他人就算是感觉像吃了只苍蝇那般难受,也不得不保持风度笑脸相迎。

但时间还是不知不觉的在流走,选秀大会就要开始了。

李默意犹未尽的回到自己球队的房间,感觉刚才和其他球队经理的交谈没有尽兴,难得有这么好的机会在众人面前嘚瑟嘚瑟。

叫你们欺我年少,也叫你们看看什么叫年少轻狂!

我的心眼可比千胜教头威尔肯斯的还小。

李默喝了口红酒,平复一下自己遗憾的心情。

之后李默就看到我们的斯特恩老先生和蔼的在和小绿屋中的新秀握手祝福。

进入选秀小绿屋的球员,一般是通过nba球队总经理的投票产生,最终由联盟副总裁根据联盟掌握的选秀大会前手握各高位签的球队选择意向决定。

因为前14顺位被称为乐透区,所以进入小绿屋的新秀最少有14个,他们可以携带自己的亲友一起到场,而且还会得到联盟总裁斯特恩的亲切问候。

至于其他参选新秀,就只能在电视上了解自己被哪只球队选中或者有没有被选中。

还是熟悉的节目,也还是熟悉的嘘声,李默知道选秀大会要开始了。

李默也确实对斯特恩讲什么不太感兴趣,全场大部分人都对他讲的不太感兴趣,但斯特恩却乐此不疲。

可能唯一会认真听他讲话就只有哪些即将踏入nba的天之骄子,毕竟斯特恩刚刚可是把慈祥的印象深深印在他们的脑海。

他们目不转睛的看着斯特恩,认真听讲,李默也眼冒绿光的看着他们。

李默看见那个安安静静坐在那里,着装一丝不苟的雷阿伦,一副人畜无害娃娃脸的小奥尼尔,还有一脸桀骜不驯的马政委。

对了,还有那个顶着一头小卷发的小飞侠科比.布莱恩特。

最后,李默的目光还是定格在一个小寸头的瘦小伙身上。

没错,他就是阿伦.艾佛森!

李默一直心心念念,等待了一年的人。

他是费城76人队崛起的最重要一块也是最后一块拼图。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艾佛森是在贫民窟中长大的,但都不知道艾佛森的成长都伴随着什么。

他曾亲眼看见自己的同伴被枪杀,也曾亲眼看见自己的伙伴吸毒过量死亡。

当然,还有一直伴随他成长的种族歧视。

上了中学的艾佛森,觉得不能在继续过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他想离开了。

但搬离贫民窟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黑人想改变自己的命运除非投了个好胎,不然要么心狠手辣打出一片天,要么走体育或者歌唱这条路成为广为人知的明星。

除了这两条路,几乎没有底层的黑人在阿美利加打拼出头成为富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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