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你休想道德绑架我,我不吃你的套路。”
“那小花,咱换个说法。若我能够进阶出窍,我便能活到一万岁。五千年的日子里,我能给你再存储狗粮和小零食……至少三万年的量!忍一时之苦,享万年之爽,你觉这买卖划算不?”
狗子不是宋元喜,做不来及时行乐,自家爹爹大饼画的又大又圆,实在不难心动。
于是,无肉不欢的狗子,从这一刻起,改为吃素。
宋元喜去往斋堂报道,被斋堂堂主质疑,“妖兽?鸿蒙寺可养不得。”
“堂主放心,我家小花吃素的。”
堂主随手拿起一根胡萝卜,“那吃来我瞧瞧。”
宋元喜接过,递给狗子,满怀期望,眼神鼓励。
狗子“嗷呜”一口,差点被送走,“爹爹,这玩意儿好难吃啊!”
“小花,你忘了吗,我与你说过,国宝都爱吃胡萝卜。”
“爹爹骗人,国宝吃的是笋子。”
宋元喜拿起长桌上的一根嫩竹笋,笑眯眯说道:“儿啊,吃了它,你以后就是鸿蒙寺的寺宝了。”
斋堂堂主看着眼前和谐友爱的一幕,终于满意点头,“也罢,那就留在寺内,做得一只修身养性的妖犬。”
“不知堂主尊称?”宋元喜接过对方的菜刀,一边剁菜一边问。
“我么,佛号雾光。”
“原来是雾光居士,我名宋元喜,道号玄恒,雾光居士不必拿我当外人,这斋堂里的大小活儿,你随意指派我做就是。”
“如此甚好,你剁了这些菜,就拿去后山喂养。”
宋元喜刚要点头,就见对方随手一招,原本空旷的地面,顿时堆起小山一样高的萝卜菜。
“玄恒,我与你事先说明白,喂养之物用不得术法,你得一刀一刀自己剁碎才行。”
“……”
“寺内一共养着棉云兔两千零四十八只,每一只兔子一日得食萝卜菜一斤,你自个儿估摸着来。”
棉云兔,一种只能当吉祥物的兔子,长得十分喜人,但除了duangduang吃,啥啥也不是。
“雾光居士,寺里为何养这么多无用的兔子?咱也不吃兔肉不是?”
“养着有养着的道理,你若不懂,多喂几次,也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