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起床就吃那些油腻的羊脖子,脑子不是有坑吗?而且她又不是没力气,走的时候还踩了我一脚,力气可大了。”
火筛真是气得七窍生烟,吼道:“那是我们蒙古人订婚前的习俗,是为了考验新郎力气大不大的!你俩的婚姻在部落早已传开了,而且这么长时间还一直不下聘,她能不提醒你一下吗?”
这一下,何瑾才有些恍然大悟。尤其想想人家一个女子,自动提亲还遭到了拒绝,确实是挺丢脸的......
“那,那要么我现在就去掰断,还来得及吗?”尴尬沉默片刻,何瑾讪讪提议道。
“你掰不断的。”火筛则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怎么可能,一段羊脖子而已,我怎么可能掰不断?”
“羊脖子的脊髓那里插了一根铁棍,真正考验的不是新郎力气,而是智慧。跟你说了掰不断,就是掰不断......”
谁知何瑾还不信邪了,出去就找了一个拇指粗的铁棍回来,然后一下就给掰弯了,道:“掰断是不行,掰弯总算吧?”
火筛这就傻眼了,才想起这小子力大无穷。
但随后,他忽然又恼羞成怒起来:“你脑子才有坑是不是?......现在是掰弯掰断的问题吗?不知道蒙古的结婚习俗也就算了,为何还要说这两天就要回明朝?”
一听这个问题,何瑾的脸色就变得奇怪了。
郑重地拉着火筛来到了帐篷外,挖了一下地上的土,然后让火筛也蹲下来,神棍般问道:“塔布囊,你现在懂了吗?”
“我?......”火筛看着那不深不浅、黑不溜秋的一个小土坑,一脸的懵傻:我懂个啥了?......或者说,我该懂什么?
何瑾就遗憾地摇摇头,趴在地上提示道:“你来感受一下,感受到大地深处的温暖,感受到那强大生命萌发的躁动了吗?”
火筛半信半疑地也跟着趴在地上,可感受了半天,也只觉得何瑾整个人都魔怔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何瑾这就失望了,嫌弃地看了一眼火筛,甚为失望地摇了摇头:“果然化外之人,孺子不可教也......”
然后,一把刀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说!”
“我,我的意思是大地回暖,草原上的草也很快要冒头儿了。这表明着,小王子很快就要带着大批的人马,来报复你了!”
这一下子,火筛就明白了:小王子马上就要来了,光凭蒙郭勒津部落的实力,肯定是抵挡不住的。唯一能拯救部落的办法,就是何瑾从明朝那里拉来援军!
可明朝那里调动兵马,也不是说来就能来的。
而且,朝中那些人对于是否出兵,恐怕还是很有争议的。所以何瑾必须提前赶回京城,将这件事儿给搞定。
看着这小子如此为自己部落着想,火筛先前满肚子的怨气,一下也就烟消云散了。
这次,他主动将手中那柄同样镶嵌了宝石的刀,递给了何瑾道:“看来,我将女儿嫁给你,恐怕是一生做的最正确决定。”
然后何瑾就慢悠悠接过了刀,又是把玩了一下后,忽然将刀架在了火筛的脖子上:“嘿嘿嘿......可现在我想了想,你女儿还是先不要娶了。”
火筛闻言,忽然就笑了。似乎在那一刻,他明白了些什么。
也就在何瑾感叹,自己未来老丈人终于开窍时,忽然就感觉手中一轻,那刀又被劈手夺了回去:“小子,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真以为我一点脾气都没?......你给我站住,今天非要砍死你不可!”
“不要啊!当老丈人的,一定要爱护女婿啊!......”黑夜中跟野狗一样奔跑的何瑾,这次很欣慰。
毕竟,这次他念对了台词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