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adrian又受伤了。眨巴眼睛舔舔爪子,委委屈屈地:“咩唔……呜呜!呜呜呜!”
【爸爸欺负爹地,是坏蛋!爹地欺负宝宝……也是坏蛋!】
林烟在被窝吃吃笑了起来。
一直到九月底夏昭时都还没回来,彼此的联系也越来越少。偶尔对着电脑发呆,林烟就算不在当场但也大致能够想象,此时此刻,大洋彼岸的腥风血雨,剑影刀光。
日子因而过得无聊,所以当林烟收到好像已是上辈子那么久之前的,他的高中母校,北一中学的校庆请柬的时候,林烟毫不犹豫地,就决定去了。
北一中学的百年校庆,极尽隆重的同时,应该,也有点意思。
往夏如烟(三十八)
九月底的s市已比之前凉快许多。或许天也眷顾北一,校庆那日的天一碧如洗,万顷澄澈,偌大美丽的校园金风送爽,凉得沁人,三秋桂花,十里飘香。
林烟前几天又抽空去了趟外面剪了指甲理了发,校庆那天吃过午饭又再休息了一会儿,便穿着一身极其简约大方的白衬衫黑西裤,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开车晃到了北一。北一既是名牌高校又是贵族学校,一向财大气粗,在校学生基本都是高官富贾的子侄后代,因而这次百年校庆,真可谓是隆重繁盛到了极致。除去面子工程的缘故,一些官场商场上的排场,关系,交易……那也都是不得不好好打点照顾的。
在世为人,这人情世故上的东西,大半如此,也不得不如此。
白衬衫黑西裤的穿扮实在像极了中学男生的校服,再加上林烟原本就显年轻的模样五官以及神韵气质,让他看起来根本就活脱脱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高中生,神采飞扬顾盼生辉,就连神情间偶然乍现的恍惚怀念,竟也被人们可爱地误解为是因为学业过重而带来的委屈不满,疲惫困倦。林烟从校门一路走到大礼堂,过路的人们无论男女老少,总都少不了要频频回头多看他一眼,一边大饱眼福地贪婪打量,一边不禁在心里暗暗喝彩惊叹:乖乖,不知这是哪一户豪门大家的小少爷公子哥儿啊,出落得好生标志,真真一个闪瞎人眼的绝世美少年!
几大操场和每个教室都在举办活动,不少路边也有摊位,以及随处可见的热情周到的服务志愿者们。处处洋溢着欢声笑语,人声喧哗鼎沸,热闹得不行。偶尔有几个呼朋引伴英气豪迈,指尖还咕噜噜转着篮球的高大男生,又或是手挽着手小声交谈,彼此亲密无间的可爱女生,从林烟的身边眼前徐徐路过,那逼人欲窒的青春气息刺得林烟心中一滞,难免感慨:当初在这里读书的时候,总觉得什么都还很遥远,日子多得过也过不完,但是等那一天真的来了,却是拦都拦不住,便就这么过去了。
无声无息,宛若雪落成泥。回头再看,都是恍如隔世,皆成梦幻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