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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洛家少爷当司机?(1 / 2)

“洛丫头,还在缅怀那臭小子呢?”

残阳如血,铺满了天空。

苍茫大山深处,一处山谷之中,有如同天剑一般的瀑布从山巅轰然坠落,激起万重白浪,浓郁的水汽冲天而起。

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瀑布坠落,水花四溅,整个山谷都回荡着雷鸣般的响声。

瀑布之下,是一方极大的寒潭,潭中生有一株青色莲花,足有数丈大小,悬浮在水面上,任由那水流冲击也巍然不动。

莲花上,有一女子闭目盘膝而坐,身前横放一柄黑色古剑,哪怕还在鞘中都散发着摄人的锋芒。

此时的莲花前的水面上,有一个麻衣老人静静伫立,满眼遗憾地看着端坐在莲花上的女子。

在感受到后者身上那几乎要化作实质的剑气之后,老人也是忍不住轻声开口道。

而当他话音落下,那女子却是瞬间睁开双眼,霎那间一股足以斩裂天地的气息席卷,如同龙卷风暴般在山谷中席卷而来,霎那间就连那万丈瀑布都瞬间炸裂,水雾漫天,好半天后才重新复流。

“丫头,你这是……”

青莲之上的女子睁开眼睛,黑白分明的眸子里竟然隐约间有一股冰蓝色泛起,只是并不显眼,片刻后也逐渐淡去了。

“太师叔,打听到血族的消息了吗?”女子直入主题,开口间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哎!”老人见这丫头太过于倔强,也是忍不住叹息,而后才愤愤地道。

“打听到了又如何,就凭你这元婴后期的修为?去了也无济于事!”

“地点?”

女子并不在意老人语气中的不满,直截了当的问道。

“江城城东,紫杉庄园!”

“锵!”

老人刚一开口,霎那间便有清脆的剑鸣声响彻而起。

再看去时,女子身上那柄黑鞘古剑骤然出鞘,冰冷的剑光将那血色残阳都压了下去,将瀑布及山谷中的大河都生生劈开。

剑光如潮,席卷天宇,光芒之中有人御剑而行,身形如光似电,眨眼间便消失在了天际。

老人见状,也是忍不住地叹息。

“耿逸那混小子身陨,洛丫头就立刻回山,拿了她的佩剑,要去报仇!”

“可恨坐镇江城的那群老东西,血族来犯时,都当那缩头乌龟,丝毫不在意百万凡人的性命!”

“耿逸那混小子也是,怎么就一根筋,打不过就不会逃吗?非要死磕到底?连自己都给赔进去了!”

“妈的,我蜀山千百年来,才遇到洛丫头,耿逸小子这两个天生仙骨的好苗子,就因为你们这群混账,耿逸小子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老道不活剥了你们,实在难出这口恶气!”

“还有昆仑那群老不死的,按兵不动,看着耿逸小子战死,老道也少不得要跟你们讲讲道理了!”

老人说完,瞬间眼神就冷了下来,而后纵身一跃,化作一道剑光,直直的没入天宇,消失不见。

当初在江城大学,耿逸曾经被林煌杀了一次,虽然借助了替死符重生,但他留在蜀山的那块命牌却直接炸了,毕竟他确实死了一次。

当时蜀山高层就躁动了,无数位长老血压都高了。

耿逸,洛清寒,这是蜀山数千年来,天赋最高的弟子,而且两人都是天生仙骨,未来成就不可限量。

当年为了把二人收入蜀山门下,蜀山跟昆仑可是当场就急眼了,毕竟两家都想要这两颗好苗子,于是乎两家人马摔桌子撸袖子,当场就要手下见真章了。

也好在是当时蜀山人数占优,硬是把人给抢走了。

把这两个大宝贝拉到门派里之后,蜀山掌门简直跟对自己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他们,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

所以,当耿逸的死讯传到蜀山,蜀山掌门悲从中来,头发花白的老头当场就晕了。

他们在探测江城,耿逸身陨之地时,发现了血族亲王的气息,稍微联想,再加上几位长老推测,登时就明白了。

血族违背前约,踏入东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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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耿逸恰好碰到,为了庇护江城百万百姓,他毅然决然死战到底,以元婴中期的修为死战,燃烧体内仙骨,硬生生拼走了一位血族亲王。

当然,这是林煌修改了一部分天机因果,给他们留下的假象,毕竟耿逸改换门庭,拜他为师,这事传出去确实不好听。

更何况耿逸血战西方血族,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得知这一消息,蜀山掌门大怒,据说盛怒之下的蜀山掌门单人独剑,当天就杀到了西方,从直布罗陀海峡杀到格陵兰半岛,从阿尔卑斯山脉杀到地中海沿岸,犁庭扫穴啊!

最终,甚至还带回来了四位血族亲王的头颅!

须知,那可是能媲美四位化神巅峰的存在啊!

但人死不能复生,他再愤怒也无力回天,索性直接闭关了。

因为当时驻扎在江城附近的,大部分是昆仑的人,而他们冷眼旁观导致耿逸身死这事,也让昆仑掌门在天下同道的指责中,不得不来蜀山赔礼道歉。

但蜀山掌门火气未消,直接以闭了死关为由,连见都不见。

但那一日,同为天生仙骨的洛清寒却走了出来,目光冰冷如刀地剜了昆仑掌门一眼。

而后便来到了蜀山的剑瀑下,取出了她当初留在这里的佩剑。

蜀山中人都知道,洛清寒与耿逸之间,并不只是寻常的同门情谊,作为门派里唯二的天生仙骨,他们两个走的最近,甚至传言,两人已经定下婚期,要结为道侣了。

此时耿逸横死,洛清寒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

她像疯子一样四处打听血族的消息,不遗余力的搜寻,门派不允许她去西方,怕她出事,那她就先寻找神州大地上还有没有血族余孽。

直到今日,她找到了……

……

江城,天色渐晚,街上的霓虹灯一盏接一盏的亮起。

街道上,人流涌动,小情侣们并肩走着,手里拎着瓜果蔬菜,开心的谈论着晚上做什么饭。

学生们放了学,三五成群的往家走,有关系好的男生女生,就结伴而行,只是互相红着脸,一路上也说不上几句话,但只是简简单单走过一段路,就觉得已是不可言说的幸福。

上班族有的还在加班,为了老板们的车和房子,为了心里所谓的理想,而努力的工作。

凡人的世界就是如此,忙碌,充实,于平凡中显露幸福。

林煌走在街上,手里拎着大包小包,里面全是梧桐看上的衣服

看来喜欢新衣服是女人的天性,哪怕如梧桐这般仙人都避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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