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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2 / 2)

锦衣公子这才放下碗筷,“行了行了,我换一碗就是,只可惜了这一碗。”

多话马夫反应最快,连忙道:“这一碗就当做是赏给老小儿了!”

螺蛳汤不好带,虽然故意熬得很浓,后面加水兑出一大锅子汤,可依然没有多少,一个人也就一碗。在外边跑的大多数都是大肚汉,这样才能保证一天的体力,所以这么一碗压根就不够,虽然还可以伴着干粮,可哪里有吃米粉来得痛快。

赵掌柜原本还想试试,没有想到被人捷足先登,只能讪讪作罢。他虽然没有锦衣公子好吃,可这玩意明显比手里头的干粮要美味得多!况且他们手里的干粮再好吃,吃了大半个月也吃得恶心了。

偏偏锅里已经不多,锦衣公子第二碗已经是最后一碗。

锦衣公子这次终于能开吃,一口下去顿时那忍不住大赞一声,“爽!”

三下五除二,没几下就给吃完了,吃完了还意犹未尽。

“这东西真是够劲,尤其这里头的茱萸,辣得人特爽快。赶了一天的路,吃这玩意能把压在胸口的气顺通了。”

锦衣公子由衷赞道,螺蛳粉确实很美味,不过还是明显尝到是兑了水的浓汤,没有那么纯正,味道稍显次了些。所以让他最为惊叹的就是里头的辣味,这种味道让人一旦适应就无法割舍,是会让人着魔的滋味。

常喜乐和常喜盛并不意外这样的结果,他们也是最直接的感受者。虽说那段时间熬这玩意的时候,脑袋都被熏晕了,可谁也不会因此不喜欢吃了。现在常家人一顿缺了他都觉得哪里不舒坦,总觉得东西不够味。

见他如此喜欢,常喜乐哥几个也十分高兴,对自家的东西更有自信了。毕竟这位不知名的公子很可能是沈家或者沈家里比较有地位之人,有他这样的人赞赏,说明他们的东西是不成问题的。

常喜盛道:“若公子喜欢,可以拿走一坛茱萸酱和辣米油,当是换这牦牛肉干了。”

锦衣公子十分大方,给了很多牦牛肉,远远大于螺蛳粉的价值。而且这牦牛肉干味道确实非常不错,很有嚼头,让人吃一口就停不下来。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人家虽然不指望攀上,若对方喜欢,对于他们的推广销售也极为有利。

锦衣公子摆摆手,“那些牦牛肉方才是用来交换这螺蛳粉的,你们要送给我茱萸酱和辣米油,我也送你们一袋子香料吧。这东西虽然是制香用的,不过我觉得肯定能用来烹饪食物。”

说着打了个手势让赵掌柜去拿来,赵掌柜点了点头,出门去外头马车上拿东西。

常喜乐道:“公子无需如此客气。”

“礼尚往来罢了。若我没有猜错,外头马车上装的就是这些茱萸酱和辣米油吧?你们进府里就是为了做这生意?”

常喜盛与常喜乐对视一眼,常喜盛大方道:“公子神机妙算,这茱萸酱和辣米油确实都是我们桃源村所出,这次出门也想瞧瞧这些玩意有没有销路。除了这两样,还有茶籽油。”

“桃源村?这村名倒是不错,让人想起漫山遍野的桃花,想来必定是极为美丽的地方。”锦衣公子面露向往。

“你们倒是有想法的,知道光种田是不够的。这螺蛳粉也是你们所出?我也算走南闯北,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吃法。大家都觉得螺蛳贱得很,贫寒人家又不讲究,没有想到弄出来光这口汤就如此美味。”

常喜盛顿了顿,这东西是常喜乐弄出来的,可大家从来没有问过这东西是哪里来,还以为县里就有。后来他去县里才发现,并没有这玩意,都是新鲜东西。其实他也曾好奇过,他的弟弟怎么会对灶上之事如此熟悉。可一回想又觉得自家弟弟打小聪明,就有这天分也不一定,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被人一问,常喜盛就有些迟疑了。

常喜乐这次不再什么都推书上看的,吃过一次亏宁可厚脸皮把自己塑造成啥都能做出来的天才。

“不过是闲暇时一些想法罢了,没有想到做出来味道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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