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纳征’的那天,元帅府里更是热闹的不像话,一大早就由礼部送来用来定盟的聘礼,陶家当然也回了礼,但是没有超过霍家,毕竟人家是皇家,要是超了,怕有不敬之嫌。
最有意思的要说是,‘请期’的那天,礼部照例送来了一对大雁,看到大雁陶宝就想到了后院的那两只被陶子萱养的很好的大雁了,得,这回又来两只,好家伙一下子筹够了四只,这下子热闹了。
陶子萱看了又来两只,等到大礼结束以后,立即让人送到后院和前面送来的那两只一块养了起来。
陶宝也没管,心中想好了,反正你养的越肥,将来你小爹爹我吃的越香,到时候你别哭就行。
陶子萱还不知道他小爹爹现在已经打上了大雁的主意,要是知道了的话,一定会更上心的护着大雁的。
霍剑晖看着爷俩和那四只大雁较劲,也没管,这天还特意的叫人给陶宝炖了一只大雁,不过陶宝没敢多吃,他的胃不是太好,他不敢吃太油腻,再说了他还是两辈子才第一次吃这东西呢,在现代大雁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虽然也有养殖的,但是他可舍不得那么奢侈的吃一次,听说那个也很贵的,不过在古代就没有人管这些了。
至于看着陶子萱在那里吃的香,他要是知道这个是大雁的肉,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吃的这么香了,不过还算霍剑晖想的周到没有将孩子养的那几只给吃了,也算是那几只大雁命大,而且那些大雁也是他和霍剑晖的用来‘结盟’的,他也舍不得。
到了‘添妆’的这一天就热闹了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来了,不过不是别人都是和陶家有生意的商家,这次甚至连陈子健都来了,他带来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一整套的孤本,都是名家手笔。
陶宝看到这些东西,他惊讶的都说不出话来了,对于陈子健他还是挺感激的,当初他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是陈子健给了他一口饭吃,当初他带着孩子,陈子健也没有嫌弃,就凭这一点,陶宝一直都把他当成朋友,虽然他离开的有些仓促,但是当初他还是叫白六去跟他请辞了,好歹告诉人家一声,虽然自己没有告诉他,自己去了哪里,现在整个天耀都知道他要嫁给霍剑晖了,怕是这陈子健也是听到消息了吧?
“陈掌柜,您这也太客气了,这礼物有点儿贵重,您还是自己留着吧,我看点儿现在印刷的就成。”陶宝可知道这古代可是讲究‘君子不夺人爱’,再说了皇宫里的书有的是,很多都是孤本,也不差这几本。
陈子健笑了:“先生,不要推迟,所谓宝剑赠英雄,今天子健要好书赠先生,而且您要大婚了,我那也没有什么值得您青睐的,也就这书了,您就笑纳吧。”
陶宝这时候也不在好意思说什么了,于是他就收了,等到陈子健临走的时候,他还特意的叫人给他拿过两坛酒,“子健兄,这两坛是上好的女儿红,拿回去喝吧,以后我要是不忙就会到子健那里去,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
“好,既然先生不嫌子健是一介草民,那子健就和先生以心相交。”
“说那里话来,当初陶宝穷途末路,是子健兄给了在下一口饭吃,我如何不感激,以后只要是能够用到陶宝的,就说话。”
陈子健想说,我收留你是因为当初你救过我的命,但是这话听着就有点那什么了,于是他就将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一辈子都不曾说出去。
霍剑晖上朝回来的时候,就见陶宝在大门口送人,身边跟着白六,等到霍剑晖走近了一看,知道这人就是当初收留陶宝的那个书局老板,就对着陶宝打了个手势,然后直接从正门进了府。
陈子健看到了,就当做没看到,毕竟现在霍剑晖人家是太子爷,怎么会搭理自己这个平民老百姓呢,反倒是陶宝看着没有架子,亲切多了。
等到送走了陈子健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