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怒极,对她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要不是另外两个野人拉着他,女孩当天晚上就会被打死。
这野人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伤口,还是气不过。当时恰好手边有一碗她还没来得及喝的热汤,野人端着汤碗,朝她的脸泼来。
她已经无法避开,只能脸朝下,用胳膊护着自己的脸,脖颈便暴露在野人的眼前。
烫伤后,给她送饭的女人找不到药,只自己挖来草药,随便敷在伤口上。
伤口没有处理好,当时又天热,伤口发炎化脓,她也发起了高烧,昏迷了整整三天。
她是正值年华的女孩子,自然爱美,女孩摸着后颈,手掌继续往上。
除了项骨有疤痕,就连项骨上方的后脑还有好几处被热汤溅到,已经没了头发。
癣一样的伤疤恐怕是一辈子都去不掉。
女孩苦笑,“可能你的说法是对的。”
“以前我这一块项骨就跟你说的那样,有肉,也平伏。”她生在一个小康之家,又是家中独女,父母对她没有过多要求,她从小生活就无忧无虑。
女孩摸着因为救治不及时而留下的疤痕肉瘤,低垂眉眼,“我的后半辈子算是毁了。”
她再坚强乐观,经历了这种事,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若你想忘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可帮你。”女孩眼里蒙上一层灰败,时落对她说。
“你说的是催眠那种?”女孩不抱什么希望问。
她听说过这种催眠术若遇到触发她记忆的事件,她仍旧会想起过去的事。
“不一样。”时落摇头,“若你愿意,我可以将你的记忆彻底清除,你永远不会再有记起的一天。”
“请你帮我。”女孩抓着时落的手,随即又犹豫地开口,“但是我得先让他们受到惩罚。”
她得留着这记忆好作证。
“无需。”时落解释,“我可以抽取他们的记忆。”
到时她也会将那些野人记忆中的女孩脸遮住。
“还有我男朋友。”
时落看了女孩一眼,“你男朋友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是方才时落抽取野人记忆时看到的。
“不可能。”女孩猛的后退,“首领刚才还说我男朋友活着。”
事实上,在逃出来之前,每日给她送饭的女人曾好几次欲言又止的看着她,劝她留在寨子里好好过日子。
她当时就有不好的预感。
可没亲眼见到男朋友的尸体,她始终不信男朋友已经不在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