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劳碌碌的世人一般,结束差事打道回府之时是个令人欢愉的时刻,但一想到,我稍早才应允阎王要去书房办件好事,我便心生凄凉。
这段糟心的孽缘,要从我来到地府的第一日说起。
……
当时,人间夜黑风高,我如游魂般得闲晃……
呃,不,我确实是只游魂。
正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得飘时,阴暗小巷里窜出一身着道士袍的猥琐男子向我逼近。
我一慌,正在考虑是要保护我的财,还是我的色时,突然,一块拳头大的冰棱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在他的心口砸出个血窟窿,于是碎肉四溅,鲜血啵啵啵得流。
我惊慌失措之际,听见了阴暗处传来了交谈声。
“唉!虽是个入了魔的道人,但这下手也太重了点。”
“上界的事哪是我俩可管的,只说是要在这个时辰来收魂。快,提回去交差吧。”
一黑一白,两道身影由巷陌暗处走出,三两下,即老练得将道士的魂从躯体中提出并锁上枷锁及脚链,旋即便要离开。
但当那白影瞄到了正在墙边摀着嘴干呕的我,他惊呼。
“怎么还有只鬼在这!”白影指着我拍了拍黑影的肩。
黑影回头瞥了我一眼,不以为意,“喔!应该是只无主孤魂。别管了,我想收工回家了。”
“但她有些奇妙,放她一只鬼在这不太好吧。”白影困惑得搔了搔头。
“世态炎凉,孤魂野鬼满坑满谷,咱们地府又不是做慈善的,哪能每只鬼都收。”黑影一手抓住仍在挣扎的道士魂魄,另一手扯了扯白影的手臂,烦躁得催促他离开。
白影叹气,“这倒是,咱们地府人手不多,要处理全天下的鬼事,还要帮上界的收拾善后,弟兄们都叫苦连天。他们分拨下来的官银库钱又少,上次打坏的地府大门还没钱修缮呢,好的都归他们,坏的都咱们扛了。呿。”
正要走时,白影又瞄了我一眼,蓦然地,他瞪大眼不可置信得指着我。
“老八,瞧!她手背上居然有地府路引!”
听到他的惊呼,黑影不耐烦得回头,但一细看,他也讶然:“咦?真是怪了,不只路引,她怎么一身珠光宝气又穿戴得如此整齐,这点确实是不太像无主孤魂啊!”黑影一把将道士魂魄塞给白影,“老七,看好他。”便大步走向我,一根长及地面的舌头湿淋淋得晃啊晃。
见我惊慌后退,黑影得意得笑:“别怕,别怕,这是假的。”说着就把假舌头取下,在我面前甩得水渣四贱,“用来吓鬼的。”说完又再装回去。
我嫌恶得抹掉脸上的口水,一阵反胃。
“你,哪来的?”黑影冲我问。
但我仍在干呕,回答不了。
“先带回去如何?其余动脑的事就留给陆判官吧。”白影二话不说,一抬手给了道士魂魄一个拳头,敲晕后,将他挟在腋下走向我,另一手拖着我就要离开。
“嘿嘿!也是。快天亮了,我也困了。”黑影拽着我另一只手,乐呵呵得笑道。
我双拳难敌三只鬼手,莫名其妙得就被黑白无常拎到了地府。
“冤枉啊!大人。”
我一到阎王殿上不由分说即扑上堂前,下跪喊冤。
坐在大案后的阎王大眼一眯,厉声诘问:“堂下何人?有何冤屈?”
本想转头硬挤出几滴泪水的我连忙直起身,正正经经得交代:“小女鬼姓江名孟欣,钱塘城人氏,至于冤屈嘛……”我抓着头讪讪地笑了半晌,“这……也不算冤屈。”
生命脆弱,一不小心就翘辫子了,反正就先喊先赢,装装可怜也好。
立于一旁的陆判官翻了翻手中簿子,频频摇首,说道:“生死簿并未有这则记载,只记载着许久前一位同名的女鬼,但是她姓何不姓江,也不住钱塘城,且根据簿上所载,她早已魂飞魄散了。”他抬首望向我,“小女鬼,你是谎报名氏了吧,不过……”
砰!一声,阎王惊堂木一拍,案上一堆书卷、笔、砚、还有一团团又黑又红血肉模糊的东西跳了起来,连我也跟着跳了一跳!
“大胆女鬼,竟敢欺瞒本王,来人,挖眼、拔舌、割鼻、剪耳,大刑伺候。”阎王怒喝。
一旁打瞌睡的鬼差惊醒,拿起刑具,搓着手,乐呵呵得向我走来。
顿时,我觉得我的膀胱功能有点虚弱。
“慢着。”
听到陆判官喝止,原本兴致高昂的鬼差像泄了气的皮球,遗憾得缩了回去。
陆判官思量了片刻,贼眼一闪便附向阎王耳边说话,阎王起先虽是疑惑,末了却勾起一抹奸诈的笑,并点了头。
阎王转向我,作势咳了声:“咳……那……本王宅心仁厚,体谅妳是只可怜魂,便不用受刑了。”
闻言,我的膀胱松了松。
“但是……”
再闻言,忽地又是一紧。
阎王带着一抹深沉得笑,道:“刑罚可免,劳役不可少。”。
判官接着说道:“既然妳是来历不明的孤魂野鬼,没法定罪打入枉死城或押入鬼牢,且轮回簿上排队投胎的鬼更是排到一千年后,那么,地府人手不足,一向缺工,妳就先留在这打打杂,如此安排妳可同意?”
尽管这听来就是个坑,但为了我那个功能不是很健全的膀胱,我点头如捣蒜。
“那么……”判官坐回大殿一侧的判官案,翻阅着一本黄簿子,找了半晌后抽出一张黄纸,取了毛笔就蘸了案上半黑半红的血糊作墨水,书写了起来,最后,他笑着走向我,将那张黄纸递与我。
“卖身契,签了。”
我接过一看,一堆长长短短的曲线纠结。
这是什么鬼画符!
“我……看不懂。”
听我这么说,陆判官表情顿时一僵,我只好尴尬得笑了笑。
“呿!不用妳看懂,盖个血印便可。”他从地上将我扯起,抓了我的手掌,叭滋!一声,往案上又黑又红黏糊黏糊不知是舌头还是脑浆的东西按下,再将我的手压向那黄纸。
待按完手印后,判官将卖身契收起,搓着他的八字胡,露出像是青楼老鸨逼良为娼得逞后的笑容:“好,地府长工无名谓,以后就管你叫小孟,从此之后,妳便随传随到吧。”
小孟?
听来就像个狗奴才的名,让我一股凉意从脚底窜到头顶。
阎王也点头称是:“甚好,小孟,今日就到此为止!退堂。”
于是,我在地府的苦命日子便自此展开,送公文、扫地、洗地、擦窗、擦桌椅、买夜消……几乎无一不包,工时长,饷银少。
日后每当我想起这段往事,只能感叹一时误,终生误。
不过这都不打紧,最悲催的事还在后头。
一日,我被判官使唤去打扫阎王的书房。
一打开房门,只道是我走错路了,但再细看门匾“阎王书房”,没错啊……
“见鬼了!这是书房?”看着宛如十八层地狱的场境,教我想跋腿就跑。
这阎王素日不好打扫卫生也罢,但此情此景也忒离谱了。
缺脚的椅子在桌案边东倒西歪,未吃完的糕点散于案上,凌乱的书册堆中夹着几根不知是什么的骨头,地上一摊又一摊不知名的黑红污渍,墙上挂满亮晃晃的尖刀和利刺,半碎的花瓶横尸于地,一个尖牙利瓜的妖兽标本半倾不倒得跨在墙边,许多琉璃罐中装着不明物体载浮载沉,还有数张蜘蛛网挂在的大书柜的门片上。
我忍着刺鼻酸味走进这一片狼藉。
趴渣!一声,我像是踩碎什么,低头一看竟是一只手骨头!
我向旁边一窜,闪开满地花瓶碎片,却踩上一滩黑红液体,脚下一滑腻,竟向挂满尖刀和利刺的墙面飞扑而去!
幸好我手脚灵活,在空中硬是一个转身,漂亮得倒卧在地,躲开千疮百孔的下场。
无奈妖兽标本应声倒来,我一个翻滚,利落得闪过妖兽的尖牙躲向案旁,但琉璃罐被我踢翻,洒出的液体溅得我一身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