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秋的太阳,懒洋洋的从地平线上升起,用一片温暖的金黄唤醒了这片大陆,也预示着这个世界新一天的开始。
随着时间的推移,天色越见明亮,休息了一夜的人们纷纷苏醒,洗漱、做饭、互相打招呼……渐渐的整个泰勒部落都热闹了起来。
而此时,来参加‘丰收季’的塔吉部落营地的一座帐篷里依旧寂静无声,铺的厚软的床铺上,相拥的两条身影还在熟睡。不,应该说是其中一个还睡的香甜,另一个高大身影则宠溺的看着怀里的睡颜,贪恋着这带着慵懒的宁静。
可外面渐起的人声,还是吵到了熟睡中的瘦小身影。那小人儿皱起眉头,把头往面前厚实的胸膛上蹭了蹭,细黑的发丝散落在脖颈之间,衬上因为酣睡而带着一抹润红的脸颊,粉嫩微张的小嘴,越发显得可爱。
墨在金赛斯怀里换了几个位置,发觉抵挡不了噪音后,转而用小手拉起兽皮被,把自己整个头都埋了进去,又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自己的好梦……瞧着一起一伏的兽皮被,想起第一次见到小东西时,他也是这样的一套动作,惹得一旁一直注视他的金赛斯弯起嘴角无声的笑了。
原来,那日回家取过东西回来后,墨在巫医的小楼又住了一晚,就被金赛斯打包带回了塔吉部落的营地。
因为墨已经不再发热,身上的伤势需要的也只是间或上些药即可,再住在那间诊室里也就不太合适了。何况,这些天金赛斯除非必要,都是寸步不离的守着墨,诊室里的那张小床,即使金赛斯变成兽身也拥挤的很,又怕碰疼了墨,所以这段时间他都是变身后,睡在墨的床前的一块皮子上。
不住巫医的小楼,墨本想着回自己的小屋的,但金赛斯觉得墨住的偏僻,自己有时需要出门,放他自己在家金赛斯着实不放心。再一个,金赛斯也是嫌弃墨的那张床铺,即窄小、又不结实,即使是每晚有自家软软的小东西可抱,但金赛斯还是不想委屈自己。
墨听了金赛斯的理由,前一个还比较能接受,但后一个就让他有些无奈了。
“之前又不是没住过,现在倒是嫌弃起来了……”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反正你早晚要和我回部落的,早点和我的族人们相处适应一下,有什么不好。”金赛斯的理由很充分。
墨一想也是,反正已经打算好要离开这里的,还留恋什么呢?也就不再坚持,点头同意了。
就这样,墨就和金赛斯一起住进了塔吉部落里,属于金赛斯的那顶帐篷里了,虽然里面只有简单的生活用具,但也比墨的小屋宽敞舒服不少。
对于墨的到来,塔吉部落的人们大部分是欢迎的,年长的乐于看到金赛斯有伴侣,再说墨一看就是个乖巧的孩子,交谈过后长辈们也都很喜欢他;年轻雄性则是欢迎墨把金赛斯套牢,让自己寻爱旅途上少了个强劲对手;不欢迎的部分想也知道,是那些对金赛斯抱有幻想、芳心暗许的雌性们了,碎了一地的玻璃心,真是让墨走到哪儿都觉得扎脚。
其实,墨的脚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如果不是因为之前的任性,估计现在已经跑跳无碍了。身上那些瘀伤,在上过药、按摩过后,也只剩下一些青黄色的痕迹而已,不用力按压已经感觉不到痛,只是大片大片的看着有些吓人而已。
墨身上的伤能好这么快,都要归功于金赛斯的悉心照顾,从上次逛集市让脚伤裂开后,墨几乎都没怎么下过地,一切起居都由金赛斯亲自动手,就差连吃饭、解手金赛斯都帮墨做了。
也因为这样贴身的接触,使得金赛斯和墨之间的关系,从最开始墨单方面尴尬、脸红、躲躲闪闪,一路飙升到两人如老夫老妻样的淡定。当然,金赛斯虽然对墨心有爱恋,但还是尊重墨的,平时最多吃点嫩豆腐,连小嘴都没亲过,不过金赛斯还是很眼馋的,总想着哪天先让墨‘适应训练’一下;而墨从开始的不知所措,在见金赛斯并没有什么过分举动后,也慢慢习惯了这样的关系,现在已经能很坦然的指使金赛斯做这做那了,谁让金赛斯看的紧,啥都不让墨做呢,那就只能他自己受累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金赛斯都是变成兽身,照例先被墨拿来当大型毛绒玩具,爬上爬下的玩高兴了,才搂着变异的大猫满足的睡去。而第二天早起时,墨又总是在金赛斯结实的臂膀里醒来,对于每天睁开眼就能看见的厚实胸肌,墨已经能很淡定的摸上两把,在心里羡慕一下,再和金赛斯问早安了。
等到金赛斯领着墨,熟悉了周围的‘邻居’,又见过了那个总是笑眯眯的塔吉部落族长威格斯后,墨开始有点喜欢上这个友好善良的部落了。不知道是因为像金赛斯说的那样,他们部落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的原因,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塔吉部落的族人都是一副恬淡乐天的性子,连雄性也都是随和的很,显得比其他部落的人‘斯文’很多。
不知是不是金赛斯之前对族人说过什么,墨在和他们相处的时候,即使金赛斯不在身边,周围人的态度都很友善,总是能很快的融入他们之中,这让墨暗暗松了口气,毕竟这算是一个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