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让自己的探子去探,他将自己指挥的暗探令牌交给了张兮,以后他所经营的情报网络由张兮主管。
这也是他第一次听到敌军屠杀,变成了土匪残杀的这番说辞。在这两字改变之中,他大概明白了到底发生了什么。
“老大,我是在半年前的一次宴会上……”
温浩将自己与那一位的素未蒙面,到被他亲自制造巧合碰见,再赞赏有佳,循序善诱给欺骗了。
“有一个女儿?很漂亮么?”
张兮先前还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许诺才让温浩会那样针对自己。原来,是这个。
“漂亮。”温浩点头。
“喜欢么?”
张兮问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还真是可以理解。
换做很多人,恐怕都会过不了这一关。
万人之上的大人物,忽然找上自己,说很欣赏自己,愿意将自己美艳的女儿嫁于自己。
要知道,那可不仅仅是娶了一个漂亮女人的事。
娶了那个漂亮女人,他也就成了那个人家中的女婿,加入其族谱,成为他家族中一员,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难怪会心动。
“不喜欢了。”
温浩坚定的摇头。
“为什么?”张兮问。
“就是不喜欢了。”
温浩举起自己的左手,他的小拇指被削掉了一截。这便是他死里逃生后对自己的警醒。
美色、前途、权力的诱惑,再也不会让他动摇。
张兮微微蹙眉,将头转向了车窗外,轻轻用手掀开布帘,看着窗外的风景,淡淡道:“你要是喜欢的话,这次,我们就把她,也作为谈判索要的赔偿之一,怎么样?”
温浩慌了,他已经用削指明志,以表忠诚了:“老大,我……”
“我,只能尽力而为,还得看人家姑娘的意思。”
张兮能够明白那种感觉,他也为人心动过。如果真的能够很顺利的放下一个人,是不会需要用伤害身体,让身体残缺一部分来时刻警醒自己的。
残缺的身体既可以提醒自己不要再做某事儿,不能做某事儿。但其实也会在无时不刻的提醒自己,就是忘不掉。
重感情的人,不会轻易地放下一个人。
不重感情的人,才能真正的很快忘掉一个人,而连一个自己喜欢,甚至失去理智的人都能轻易忘掉的人,有怎么相信他口口声声的兄弟之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