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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6(1 / 2)

可以肯定的是,一件t要1800的牌子大概也只能在北上广开专卖店了。

“棉料也一般,”陈靛连捻几件衣服,多少有点不可思议,他略带夸张地说,“【笙歌】这是在自认比我们低端啊,乔乔?不至于吧,牺牲自己给我们造势?”

这多少有点宽慰的意思,因为乔韵确实没法对【笙歌】做什么,【笙歌】用的就是zara、h&m这种快消品牌最常用的做法:从t台汲取灵感,做极类似的设计,然后抢在大品牌之前推出低价替代品。这里它抄的就是【皮革混搭】这个概念,设计上有相似,但不同也明显,别说中国在服装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法律法规极为不完善,就是在国外都没法告,只能捏着鼻子认栽:甚至这都不叫抄袭,应该叫跟风,或者‘被启发’、‘灵感来源’。

话又说回来了,陈靛也并不是苦中作乐:原创不原创,顾客不在乎,但业内人士却一清二楚,跟风是行业现象,只要不构成抄袭,大部分时候不会被谴责,是行规,也有默认的游戏规则——跟风,一定是由上到下,一级一级往下去传递的。华伦天奴今年做了横须贺夹克,dola和zaango、h&m,zara纷纷开始做绣花夹克、飞行夹克,接下来几年中大街小巷开始出现各式各样来历不明的人造丝夹克。华伦天奴是始祖,跟风的设计师品牌是随潮流,如果消化不了潮流,全都是跟风品,不能维持统一风格,便会沦为bcat,逼格消失殆尽,品牌也渐渐落入三流,至于快消品,虽然赚钱多,但无逼格可言,属于捡剩饭吃的乞讨人士。

至于说混淆黑白,非说自己是首创者,这属于痴心妄想的阴谋,就以笙歌事件来说,【韵】先在时装周上发的画册,【笙歌】在时装周展销会上还没推出这系列,画册也是增发改版的,谁先谁后一目了然,抢时间点先发商业气息更浓的修改版……这是快消品牌的风格啊。

乔韵也是不自觉松口气:走快消品风格就好,奢侈品恨极了快消品,但二者还是能共存,自然是有道理的,她最怕【笙歌】扒版以后直接采取低价攻势,亏本也要抢占市场,那恐怕会直接把【韵】给逼死,现在这结果比她一直忍不住担心的要好点。“马总到底还是谨慎……”

“是啊,真要扒版,成本也实在是太高了。”青哥是理解岔了,“而且他们家一向走女人味风格,咱们这一季的colle,他扒了估计也不好卖,不适合顾客群啊。”

乔韵只是一笑:这选择也许更适合【笙歌】的熟女气质,在商业上会更成功,但也使得它沦为跟风狗,逼格上就弱了一成。等于在鄙视链上自动把较高级的位置让给了乔韵,按行规来说,马总也算是仁至义尽,这官司就算打到顾教授面前,他也不会无话可说。

“确实,这料子太一般了。”她拎起针织衫掂掂分量,“连羊毛都不是美利奴的……卖多少?1300?啧啧啧啧啧……”

“你觉得能不能卖?”青哥很八卦地问,“咱们要不要——”

他做了个割喉的动作,“给你出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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