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接到江秉谦的电话时,驻江风集团机械厂的军事代表吴登盛中校,立即地将求助电话打到了总装备部自己的上司那里。
江风集团是国内排名非常靠前地机械制造公司——但这并不是其成为军方入驻的理由,真正的原因在于,江风集团参与了军方地许多重要项目的配套生产,以至于总装备部都需要直接地派出驻厂代表来对其进行监督和协调。
驻厂军事代表制度成立于1961年,曾于1975年短暂撤销,197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恢复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的通知,重新恢复了驻厂军事代表工作制度。
1998年4月,总装备部成立,军事代表的隶属关系也随之作了相应调整,各军兵种军事代表局实行归口管理,全部隶属于全军军事代表办公室。
全军驻厂军事代表分为海军、空军、二炮、总参、总后、总装六大系统,业务工作按军兵种和装备分类,分系统、分级负责管理,自上而下,各成体系。
军事代表是军队为执行武器装备建设计划向装备承研承制单位派出的代表,其主要职责如下:对军工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对研制和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参与军工产品研制的质量保证工作,对军工产品提出订价意见,负责军队与装备承研承制单位的联系等。
在二零一零年之前,国内所执行的是由国务院、**于1989年9月26日发布施行的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条例,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是弊端丛生。
长期以来,由于驻厂军事代表的派驻体制比较分散,出现了各军种、同一军种甚至同一军种同一机关的不同部门,同时向一个装备研制生产企业派出军事代表机构和人员的现象。
此外,由于驻厂军事代表的工作和生活保障责任不够明确,个别军事代表在接受装备科研生产企业提供的住房、车辆等情况下,受现实利益的影响,对装备质量带来各种严重隐患。
二零一零年,军委为此专门出台了装备采购制度调整改革方案和军事代表制度调整改革方案,对军事代表制度进行了调整改革。
新的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确定了“一厂一室”以及“军事代表由军队提供保障”的“利益隔绝”原则,并明确军事代表主要承担合同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不再承担合同订立、审价等职能。
江风集团此次对那两台高级数控机床地“引进”前期地时候吴登盛是一无所知的,但在后期运往国内的时候江秉谦遇到了麻烦,最后还是不得不通过吴登盛请总参二部出手帮衬了一把,这才最终将这两台设备好歹地弄了回来。
事实上,对于象江秉谦这样做事习惯于自行其是的人军方是并不喜欢的,以这件事情为例,如果江秉谦能够在一开始就把自己在海外的关系开诚布公地拿出来请军方参与的话,那这件事情地成果可能就会要大得多。
当然,这可能也正是让江秉谦感到忌惮和不方便之处。
江秉谦这么小打小闹地搞两台不那么太刺激别人神经的二手二线机子还不大要紧,如果当真是与军方搀和在一起下了狠手捞的太多、太先进,军方保他全家地三条性命那自然是不在话下的,但他的江风集团怎样可就不在军方地考虑范围之内了。
公器不能私用——即便就是对国家有再大地贡献,国家也不可能给你去看家护院、替你去开公司捞金的,这是一个基本地原则问题。
有鉴于此,尽管“自力更生”所承担地风险要大个无数倍,但不到那万不得已地时候,江秉谦这类人还真是不愿意与军方或是国安部门的人走地太近的。
其实走的近些也还没有关系,但如果是真的被人当做是军方、或者是承担有特别任务地国家工作人员的话,那才真是有大麻烦的开始。
还是那句话,自古救急不救穷——国家保你的性命、甚至于你的财产都没有问题,但在其他诸如事业、家庭、再扩大一些家族等等方面,可就难免会有些差强人意了。
其实以吴登盛的能力来说,弄一辆军版地东风猛士也完全地不是什么问题,但仓促间要想在这么短地时间内搞到,还真是有些难以做到,说不得也只好是向上级求助了。
吴登盛地上级在接到他的电话之后,深知此事对江风集团重要性的上级不敢怠慢,立即利用手中的职权从总装备部在北京的库房中直接地划拨了一辆车给江风集团驻厂军事代表处,顺便将车牌也一并予以了解决。
要知道,象这种军版地东风猛士是不对民间销售的,届时即便是江秉谦找关系挂上了牌照,将来也难免会有其他不知情地部门来找麻烦。
车辆是由总装备部的人直接送过来的,吴登盛在分别给双方都打了确认电话之后,却是并没有亲自出面地赶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