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对她的态度比较满意,也不跟她卖官子,直接指出:“殴斗非叛乱,小娘子射杀贼人,是非刑而诛。”【1】
颜神佑傻眼了,“非刑而诛”是什么意思,她当然明白了。刑分五等,笞、杖、徒、流、死,死刑里面也不过是绞、斩而已,可没有乱箭穿心射死了事的!这件事儿,是她办得不对。哪怕当时情况紧急,也没有让人死得那么惨的。杀人不过头点地,把人插成刺猬又成个什么事儿呢?
何况只是斗殴?就算是抓了判刑,只要没有殴伤人命,也是罪不致死的。就算是打死了人,视情节轻重,也不是必须偿命的。
这事儿,是颜神佑不对。
是以她郑重地对两人谢道:“谢先生提醒。”
颜神佑在听到李彦指出来的时候,心里已经后悔了。当时哪怕想得略周到一点呢?当时是气得够呛,也是为了阻止那人杀伤人命,可是出手确是冲动了。颜神佑手上不是没有人命,相反,还弄死过许多人。这一回,也不是师出无名,但是,毕竟是有不妥之处的。
但是,她是死活不能承认“非刑而杀”的定性的。一旦承认了,下面的事情就不好做了。如果是她偶有疏失,认也就认了,还博得个坦荡的名声。在纠集了数千人殴斗的事件中,是必得刚毅果决,容不得有半点犹豫的。这是大事,她的大方向没有错。
“非刑而诛”四个字太难听,是绝不能认的。认了,她就得一直担着这个名声。既然杀错了,那么下次遇到类似的事情,她再继续这么做,就是死不悔改。不这么做,就压不住事儿。
身为女子,代父行权,本就艰难。若只是本州人的事儿,认也就认了。开春后士人陆续到来,这些人的态度,看看霍亥等人原本的想法就知道了,原就不支持女子行权。让他们听到风声、抓住了把握,可就惨了。一个弄不好,就是颜肃之出门在外,“府佐”们行权了。
到时候,还有颜神佑什么事儿?这些读书人,肯再让女子再出头露脸?
再者,当时不强力制止,难道要让这近两千号人再打成一团?
她有错,却不能在这当口被辖制住了。是以她谢完了李彦,却又说:“此事我当引以为戒,下回,绝不能再这样了。又有,如今虽有律法,然而事急需从权。等到要动刀兵方能了结的时候,就有伤天和了。”
霍亥见她不接这个茬,目瞪口呆,整个人都不好了。必须说,他过来这么寻颜神佑,未尝没有一点刷存在感,然后给颜神佑泼一点冷水,给她的气焰降一降温的意思。
万万没想到!
人家不搭这个腔。
李彦也笑了:“小娘的意思是?”
颜神佑道:“今日之事,且待审决……阿爹不在城内,请二位先生与我共审,如何?已死之人,不论,若有枉情,我与补偿。”
李彦道:“参与殴斗,本就不对。本州言路畅通,岂可私斗?死,也不是很冤枉的了。”
霍亥没想到李彦居然成了墙头草,转得这么快!李彦都答应了,他又能如何?两人都知道,颜神佑并不傻,如此顾左右而言它,至少是把事情想明白一半了。再逼问下去,撕破了脸也不好。大家还得齐心共事,不能让颜神佑的面子上太难看。决裂了,是会耽误大事的。
想要约束她,暂时是不能够的了,在她这里刷一刷存在感,对事务有一些发言权,那也是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