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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

“要不,先动筷子?”沈箴试着询问道。

顾锡华点头,将碗筷拆开递给她。沈箴满足的呼哧呼哧起来。

辣啊,辣啊……此生最爱啊……

一顿饭就在沈箴一个人呼哧呼哧的大快朵颐中结束。顾锡华付了钱,两个人从蜀留香出来,此时九点半。

要不要……问一问手机号码什么的……饱暖思淫欲,沈箴站在饭店门口纠结。

……之前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啊……沈先生都自我介绍了来着……

顾锡华。唔,这名字,高端霸气上档次……

……这时候再来自我介绍好像有点儿突兀吧……但是人家都说了……

喂,你到底在纠结什么啊……沈箴。

是你对人家一见钟情,敢不敢坦然一点。

“……那啥,我手机停机了,能不能借一下你的手机?”好吧,你得原谅我一次……

顾锡华:“……刚刚是谁边吃饭边发短信来着?”

沈箴:“…………”沈先生,你一点儿都不可爱。

“……那啥,刚发短信调戏10086来着……”

“于是客服停你机了?”

“我可以点头吗……”沈箴一脸严肃地问。

顾锡华点头。

于是沈箴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顾锡华眉角抽了抽。

半晌,他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于是两人一前一后走在灯火摇摇的街上。

夜晚的c市,华灯耀耀,霓虹灯变换着迷离的色彩,给所有的灯红酒绿镀上了更加如魔似幻的光华。音像店里随机播放着流行歌曲,声音混在吵杂的人声中,断断续续传进沈箴耳里,大商场里甜美温和的女声,反复播报着当日的打折促销活动。偶尔促起的喇叭声,“嘀——嘀——嘀——”像是孩子一时兴起在凑热闹。行人从身旁疾步走过所带起的风,有时参杂着女士香水味,拂过沈箴面颊。

沈先生,是你吗。沈箴想,嘴角轻轻扬着。

终于遇见你了,顾锡华。

有时候你会觉得,沈箴真的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她对有些东西有超乎常人的执念,也会不可理喻的保留很多只是一瞬间直觉的情怀,并且还认为重要的不得了。宋清挽在她当年一意孤行要跑去内蒙古读书时发了很大的火。是啊,有哪个正常人会放弃北上广的优秀大学不读而跑去那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呆四年。沈箴读的是中文专业,大上海某所大学中文专业国内第一啊,你说她是不是秀逗了。

沈箴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有这样一段话——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你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清挽,你可能觉得另一种选择对我的人生更好一些,可是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是好呢?什么是好呢?做我喜欢的事情就是好,我不富有,我没有声望,我不认为物质能满足我真正的渴望,我会失败,我会被现实嘲笑我今天所作的决定是多么愚蠢可笑。可是——”她顿了顿,“我在做一个独立的我,人生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我不能为了让它好看将所有的快乐丢掉只为成全一个光芒万丈的人生。”

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沈箴是一个任性的人。她的生活方式从来都是随心所动。你无法在一种正常的思维方式里将她圈定起来。爱情亦是。

她的爱情观很明确——高质量的爱情,宁缺毋滥。

第四章

老天爷最喜欢做的事情什么?

答:刮风下雨。

对于c市夏天阴晴不定的天气,沈箴表示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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