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玲结婚。
消息来的很突然。
哪怕沈浩早有心理准备,且坚信自己的判断,卓玲不是真心嫁给聂擎苍,此刻仍隐隐心疼,很不舒服。
自私,人的本性。
没谁例外,他也不例外。
有那么多红颜,还想占有卓玲,他自嘲轻叹,而后眯眼遥望远方,缓缓道:“看来,纳兰无极能多活几天。”
天狼嗯了一声,卓玲小姐是沈少最在意的人,自然头等重要,至于纳兰无极那老东西,算个屁。
沈少想什么时候杀,就能什么时候杀。
天狼想罢,小声问:“沈少你什么时候动身?”
“准备飞机……我今晚就……”沈浩瞥了眼天狼,皱眉沉吟几秒,摇头道:“算了,我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给聂擎苍个惊喜。”
坐飞机,确实会惊动内地政府,可不坐飞机,岛北与帝都,相隔数千公里,沈少如何及时现身?
天狼心有疑问,不过没问出来,年轻的主子这么决定,必定有跨越数千公里的办法,也许比飞机更快。
腾云驾雾,御剑飞行,或者直接变过去,天狼开始胡思乱想,谁叫年轻的主子强大到接近于神。
朝游北海暮苍梧。
世人都道长生好。
又岂知此中凄苦。
若是顺心,一生一世足矣。
沈浩有感而发的同时,起身走向别墅,大榕树的茂密枝叶下,只剩微微恍惚的天狼。
“朝游北海暮苍梧……长生……一生一世足矣……”天狼失神呢喃,而后猛地拍脑门,极为兴奋。
年轻主子所吟诗句,等于道破自身非凡人。
神。
真是神。
能追随这样的超凡存在,是天大的福分。
别墅里,沈浩还在琢磨如何坦白,从未这么纠结过的沈浩,是怕一言不慎,带给卓玲深深的伤害。
夜幕降临。
心情略微烦闷的沈浩独自驾车去市区,兜风比借酒浇愁更有效果。
没来过岛北的内地人,大多以为这里到处高楼林立,有些向往,一旦来了,十之**嗤之以鼻。
这里没多少高楼。
标志性建筑大多有些年头。
有着蓝色玻璃幕墙的青联帮总部大楼,搁在内地那些人口过千万的大都市,普普通通,农民工懒得多瞧,而在岛北,就显得极为显眼,称之为地标性建筑,不算夸大。
沈浩驾车,在这座谈不上华丽的城市中穿梭,不知不觉,来到一条熟悉的街道上,看到那家熟悉的快餐店。
当初,他就在这家面馆遇上青联帮底层混混,大打出手,震动岛内黑白两道,被关进绿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