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在对王嫂来说,把这件事情告诉给马明,要比把这件事情告诉局长要好得多,就凭借着局长跟许市长之间的关系,说不定局长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出来。
而马明就不一样了,他不用考虑那么多的事情,他唯一要考虑的就是这件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要对许市长处以什么样的惩罚,这就是马明要考虑的事情。
但是万一今天听王嫂说这些事情的人是局长的话,说不定他就会在冲动之下把王嫂以胡乱说话的罪名给抓起来都说不定,因为他要考虑的可不是真相那么简单,毕竟那都是许市长的加时,而王嫂陷害他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好在今天王嫂遇到的是一个正义的警察,马明他不会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去考虑其他的事情,因为他在入伍的时候发过誓,这个誓言对他来说很重要,马明是一个注重誓言的人,所以他会选择相信王嫂。
让他选择相信王嫂的原因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自己那强烈的警察意识,更加是因为王嫂拿出来的那个证据,那太明显了,而王嫂一直都没有拿出来。
因为王嫂是一个粗人,在许老家干了那么多年,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许市长会对许老做出来这样的事情,这一幕也让王嫂同样的深受打击,她从完全不敢相信到现在慢慢的开始接受了眼前的事实。
而王嫂一直以来都没有把这个照片拿出来的原因就是她只有这一张照片,而且是在慌乱当中拍的,她知道这个照片对她来说的重要性以及对许老来说的重要性,所以她没有敢在一开始就拿出来。
而现在王嫂觉得也是时候了,如果现在都不拿出来的话,以后万一也没有机会的话,那一切都是白费功夫了。
不知道为了,王嫂就是觉得马明是一个自己可以去相信的警官,应该不会跟许市长是一伙的,虽然只是自己的直觉,但是王嫂现在就是这么相信自己。
只是另王嫂没有想到的是,今天当她决定要走进这个警察局的时候,就可能暂时的走不出来了,今天晚上马明并没有让王嫂离开的意思,他觉得事情没有查清楚的话,王嫂还是不能够离开。
但是王嫂根本就没有考虑到那么多的事情,所以她说完自己的话其实就起身准备要离开了,但是刚一站起来就被马明给拦住了:“等一下,大姐你还不能离开。”
马明的话让王嫂直接就愣住了,然后王嫂就问道:“为什么?我为什么不能走?我又没有做什么方法的事情,你把我给留在这警察局里面干什么?”
当时的王嫂心情非常的急切,她不知道马明为什么要把自己留在警察局里面,甚至王嫂还想过马明是不是要把自己给关在这里面,并且不把今天的事情给说出来,这样的话许市长做的那些事情就不会有其他人知道了。
就在王嫂这样一想的时候,她突然觉得非常的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跟林天说这个照片的事情,因为这个照片已经是王嫂能够拿得出来的唯一的证据了,所以只有这个照片能够证明的了许市长的罪行。
所以现在王嫂才会那么着急的想要离开,她倒不是说要赶紧保证自己的安全,她真正害怕的是这些警察会把这件事情给压下去,到时候就没有人能够为许老讨回公道了。
接着马明就就说道:“大姐你放心,我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只是我们要把事情给调查清楚了才能够给你一个交代,现在把你里在这里当然也主要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我们是警察,不是土匪,我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马明的话就像是一颗定心丸一样,让王嫂瞬间就非常的放心了,她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马明并没有说谎,他说的一切都是真心话。
省级人民医院。
自从王嫂给自己打完那个电话之后,林天就一直都处在焦虑当中他满脑子里面都在想现在王嫂怎么样了,有没有遇到不上道道的警察,他当时就是希望能够遇到马明。
虽然对王嫂那边的情况并不是非常的了解,但是光凭林天的猜测,他就知道王嫂只可能遇到两种极端的情况,要不然就是马明那种正干的,王嫂可能会有一点希望,另一种就是那些想着拍马屁的,那样王嫂就没有任何的希望了。
一直在想着王嫂到底遇到的警察是什么样的,所以林天一直都是愁眉苦脸的样子,旁边坐着的江燕实在是没有办法忍受了,于是就问道:“林天你到底是怎么了?”
接着林天就回答道:“王嫂现在已经去了警察局,我不知道她到底能不能够把这整件事情给说出来,很为她着急,这毕竟也不是一件小事。”
听了林天的话之后,江燕才明白过来林天这是在愁着些什么,所以就说道:“以前我记得我听你提起过西平市警察局哪个还挺公正的,你不是说跟他还有点联系吗,要不然你就打电话过去问问,这样干等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在江燕说完之后,林天也觉得江燕这么说的确实是非常的有道理,如果现在自己不去问的话,那到时候事情不管发展成什么样子,那都没有办法去解决了,所以现在林天立刻就把手机给拿了出来,并且翻出了马明的电话。
自从以前那个境外投资财团的案件过去之后,林天就再也没有跟马明有过任何的联系,他也不确定现在马马明是不是还记得他,但是现在也只有试一试了。
拨通电话之后,林天就非常主动地说道:“马警官,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林天,以前西平市财务局的局长。”
要是只说林天,马明还真是想不起来这个人具体是哪个职位了,但是脑海里还是有印象的,所以他就回答道:“林局长,我当然记得你了,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高就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