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你真的没事吗?要是哪里不舒服,千万不要强撑。”
沈毅轮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笑容:“实在难受的时候,我会让你全程给我当脚夫苦力的。”
叶择年上扬嘴角:“你想得美。”
前路漫漫。
叶择年有意加快步伐,沈毅轮紧紧跟着,没有落下距离。
十月中旬,已经是处于晚秋时节,田上那些成熟的农作物就这么荒废在这,无人收割。
村与村之间间隔的距离能有一千来米,中间全是田野,空旷静谧。
大门敞开的某屋前,还晒着随风摆动的衣物,不知已经晾晒了多久。
叶择年注意到,前面的路上有一辆侧翻在地的电动三轮车,车上的东西滚落一地。
车上的东西看上去有点像那种简易透明塑料袋包装的衣服。
赶紧跑上前,叶择年开心地从中挑了一件:“终于可以换衣服了!”
天知道,他之前有多怨念,就因为担心身上这套衣服要这样继续穿个五六天。
不仅会发臭,而且晚上实在太冷,根本不能御寒。
沈毅轮二话不说,直接拿了件干净的白色衬衣,跑去一边的小溪处理头上的伤口。
原本绑缠在头上的衣服已经脏兮兮,还散发着有点恶心的臭味。
叶择年不知何时来到沈毅轮身后,看着沈毅轮后脑。
黑色的短发因为伤口的血结块,杂乱不堪。
他忽然意识到一点:“沈毅轮,你这样是进不了江偃市的,守卫不会放你进去。”
沈毅轮包扎的手一顿,淡然回答:“无碍,等你进了城,找到你姐,再想办法通知城外的我,我得到消息就会离开。就不进去了。”
叶择年飘忽了视线,有点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就这样把对方抛下,放受伤的沈毅轮一个人在安全区外面。
如果是以前,他是无所谓和沈毅轮分道扬镳。
现在,心里却越来越有一丝舍不得的情绪在,让他无法爽快做下决定。
在经历一连串被丧尸追逐、随便找东西果腹、晚上找个角落窝着睡觉、被丧尸追逐的循环后,俩人终于稍微看到了点江偃市的影子。
江偃市的地标就在眼前。
叶择年擦了擦自己手上的黑血,深怕被人误会是自己受伤。
手上的血是别人的,不,应该是说,别的丧尸身上的血。
就在前十几分钟。
叶择年和沈毅轮在经历被全村男女老少丧尸猛追的紧张局面后,暂时躲进一间民房里,将丧尸们关在门外。
任凭那群丧尸拥挤着,用身体撞门,俩人赶紧去找其他出路,飞快地在房子里穿梭。
另一扇门前,这栋房子的主人原本正安静站立着,处于低能耗模式,被俩人的动静唤醒。
因为心里觉得人在屋里就不会遇到丧尸,叶择年跑的很急。
他刚通过走道,就与屋主人丧尸撞了个满怀。
叶择年原本就被撞得有些重心不稳,丧尸身体的重量还往他身上倚靠过来,就导致叶择年往后倾斜,马上就要摔倒。
沈毅轮从背后一把扶住叶择年,将他拽到一边。
丧尸撞在墙上,扑了个空,又马上朝俩人这边冲过来。
当时,丧尸的牙齿,距叶择年的脸颊就只有一厘米的距离。
叶择年第一次与丧尸的正脸这么近距离接触,脑子只来得及闪过一个念头:这次真要完蛋了。
之后,脑子里一片空白。
等他回过神,自己手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