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从小在美国长大,对西餐了如指掌但同时也对西餐的口味要求特别高,所以路远工作的西餐厅还算是比较正宗的,厨师都是jack聘请的专门做西餐的老外,虽然收费比较高,但正因为口味正宗,平时生意倒也还不错,来吃饭的老外海归,达官贵人都不少。刚来的时候,路远一看菜单就咋舌了,一份最便宜的牛排都要两百多,最便宜的一杯红酒要七八十,路远在心里犯嘀咕,这么贵,哪有人吃得起啊。可是工作了一段时间,路远就感觉自己见识太短浅了,在北京,街头上的有钱人一抓一大把,从天桥上随便仍几块砖头,都能砸中几个局长厅长。记得第一次,给一个老外客人点单的时候,路远吱吱唔唔了半天也说不出英语来,其实路远的英语还算是可以的,就是口语不太好,但在jack教了他一段时间后,说话也逐渐流利了起来,跟客人也能应答自如自如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有改动……
☆、工作
路远干的工作其实挺简单的,客人来了就去招呼一下,把客人点的东西寄下来,然后交给厨房,客人用完餐了,就去收拾一下桌子,不费什么脑子。路远还是满喜欢不动脑的工作的,因为他平时应付学习就花费了很多脑力了,就分不出干其他脑力活儿了,这也是他不喜欢去当家教的原因,再说了,给别人当老师,怕自己的性格也不适合。
店里的服务员来来回回走了好几批了,有些是嫌这工作太无聊,每天这样重复着,有些是嫌工资太低,那些走了的人还大多属于没有什么学历的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只有路远在这里干了大半年了,是干的最久的一个服务员了,所以老板对他也是很照顾,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都心浮气躁,像路远这样踏实的人并不多。
“小路,这些给靠窗的那位客人送去。”老板对路远指了指靠窗的那位客人。
“嗯,好的,老板。”路远望了过去,只见又是前几天来过的那位客人。路远刚想放下餐盘,随知一直望着窗外的男人突然就站了起来,碰到了餐盘,这下餐盘里的杯子盘子稀里哗啦的洒了一地,杯子里一大半的红酒都洒在了男人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衬衫上。
“对不起,对不起,先生,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路远一着急就拿了口袋里的抹桌子的抹布去擦男人衬衫上的酒渍,被男人一把抓住手腕甩开了,路远没站稳险些摔倒,路远惊讶男人的力气竟然如此之大。路远低下头,还是连连说着对不起。
jack也发现了这边的动静,连忙走过来,把路远拉到身后,怕这个脾气不好的高大男人会迁怒在路远身上,也赶紧道歉,
“先生,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服务员不小心打翻了餐盘,溅了您一身,我在此,郑重向您道歉。”jack给男人鞠了一个躬。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并不理睬,竟自拿着手帕擦衣服上的污渍。路远想着,老板都这样给他道歉了,他都还不予理睬,怎么这么没礼貌啊,就不由的抬头看了一眼男人,只见男人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