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了。
开始的那几日日子还算过得正常,虽然我被苏谣通知最好不要自行外出,幸好这小区够大,什么都能自给自足。
我除了做饭就是思考,思考累了就会午觉,午觉饿了就会做饭,然后依次循环,周而复始。除了在小区小菜市买菜的时候会引起保养良好的婆婆大妈一阵又一阵的窃窃私语,内容不外乎"长得有点玄奘的味道"或者"她妈应该长得还好吧,你看女儿也没漂亮到貌美如花,当年我可是那么那么漂亮,为何玄奘就没看上我"以外,其余时间我都一个人,有大量时间思考我刚刚经历过的这一切。这一切的平静打破在第二个星期二的下午。
我吃了午饭,正在沙发上进行新一轮的午睡活动。
有人在门口徘徊,这让我后脑勺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接着是钥匙掉在地上去捡的声音,还捡了两回,再就是插钥匙进钥匙孔,试了三四次都没正确。我想如果是来抓我走的衰人也不会派个这么弱的。应该是谁喝醉了走错了门牌。本着上前看看又不会死的原则,我开了门,一个身影就这么跌跌撞撞的进来,无视我后趴在了沙发上。
原来是喝醉了的苏谣。我问她还好吧,她就挣扎着站起身把我压到墙角,问我是谁,是来偷钱还是来偷人的。逼得我隆重的介绍自己,她听后表示十分满意,却死活要把酸水吐在我的身上,胡言乱语的讲这叫做做记号,有了她的气味,以后牛鬼蛇神一律不得侵犯。"没事,姐姐照着你,你放心大胆的在这里住着。"我看着被她弄得乱七八糟的t恤,也确实,没有人会侵犯一个浑身酸臭的衰人。
个人觉得,《大话西游》里的那句著名的"人和妖精都是妈生的,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后面可以再加上一句---神仙也是神仙他妈生的,吐的东西和人吐的一样腥臭难闻。作为一个打过一次照面的陌生人,我可以就把她扔在客厅的沙发上,让风吹她一个下午,直到她自己醒来,头痛欲裂的发现自己的丑态,但作为一个算是一般意义上的房客,我可能应该把她叠巴叠巴,随便扶到哪个客房里睡着才好。
善良的我选择了第二种方案。
可刚准备把她放倒,又看到她家那洁白如玉的床上用品,又赶紧把她哆嗦的拉了起来。这床单洗起来可费劲了,每隔三天打扫她们家已经累得我不知如何是好了,再加上这床上用品三件套,洗了还得晾干,晾干还得收好。得,我还是先把她洗了再说吧。
那就牵涉到我在当事人无法告诉我同意不同意的情况下,看到她的裸(体。其实一个女的脱另外一个女的的衣服根本就不算个事儿,上学时一排女生□裸的从宿舍这头跑到宿舍那头我都淡定的围观过,为何手还是会有点哆嗦。
大概,在没人围观的情况下做接近猥亵但不是猥亵的事情的时候,心中就会心猿意马起来。
39坚贞的道长(小肉渣)
但没有情-欲作祟的肉体还真没啥好看的。
她有的我也有,只是大小、发量、颜色深浅不同而已。我保持着相当克制的淡定,甚至在脑内回荡起了“红莓花儿开”等一系列前苏联歌曲来配备我的高风亮节。
可别人并不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