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莫淮端着粥从厨房走出,见到围观在门外的人,笑着问:“唐婶,陈婶,你们这是一大早遛弯锻炼身体吗?”
童晨鑫端着小菜站在秦莫淮的身边,第一次觉得面对院子里面的大婶不用担心她们说什么闲话。
阿淮哥哥说了,不好听的话都是屁话。
如果有人说什么话他觉得难听难堪,一定是说话那个人不对。
他觉得很有道理。
阿淮哥哥果然懂得好多。
陈英梅和唐淑娟讪讪一笑,顺着秦莫淮的话接下。
陈英梅说:“本来做早饭的,突然觉得腰酸背痛,走两步。”
“我也是。”唐淑娟接话,还跟着锤了两下腰,以此来证明自己是真的不舒服。
“二位婶子保重啊。”秦莫淮招呼道,“那你们遛弯吧,我们家要开早饭了。”
他端着粥从二人身边走过,粥的香味飘进陈英梅二人的鼻尖,香得她们呆了呆。望着秦莫淮的背影脸色渐渐难看起来,她们是来看笑话的。
谁知道不仅笑话没看到,还弄得心里不舒服极了。
不是说这秦莫淮只有一张脸可看?平日里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没工作,在家里也是啥都干不好看。有上门说亲的人,他第一句话就是,女方能不能养他,他喜欢吃软饭。
这样的浑小子谁看得上啊?
这不是她们想看到的结果。
没看到想要看到的,二人心里还冒着酸泡泡,她们家那口子(死掉的那口子)可从来没早上起来给她们熬过一碗粥。
好死不死,这时秦莫淮的声音从屋内传出来:“阿雁,洗手吃早饭了,第一次认真做饭,你看看味道怎么样。”
“姐,阿淮哥哥真的好厉害。”是童晨鑫的声音。
秦莫淮笑声传出来:“天生就吃这碗饭的,这是天赋,幸好阿雁同志给了我发挥的场地。”
“确实不错。”千雁夸赞,这家伙这辈子一看就没在家里干过什么,却偷偷将自己的厨艺点亮了。
还是原来的味道。
“你喜欢就好。”秦莫淮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当初在听到童千雁的名字时,鬼使神差就叫了个口碑不错的媒婆上门问问。对人一向抠门的他,还先给了媒婆五块钱的大红包。
一开始是没觉得能成的,事情发展有一点点古怪,但他不愿意违背内心下意识的想法。
见到人那会儿,他觉得这就是天定因缘。
他确实没认真做过饭,家里人都知道他干什么都一团糟。
可在婚后的第一天,他觉得自己在厨艺上其实是有天赋的,需要在特定的场地才能发挥。
以前那些人不配让他展示这一面。
“吃完了我们去厂里。”千雁说,“早点把工作落实,你先思考下能胜任什么工作,”她看了眼秦莫淮的脸和手,“别把脸和手弄糙了。”
有童父的面子在,她还真的能让秦莫淮随意挑选工作。
秦莫淮对外的名声虽是小混混,却也读了高中的,要不是为人极品,别人上门他就问可不可以养他,让他吃软饭,也不会被人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