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琮的步伐突然一顿。
迷蒙混沌的夜色下,他的声音比平时听上去更加低沉:
“……练剑。”
“你都是将军了,以后别跟人正面厮杀,”郦黎毫无意识地继续摸着,真好啊,这才是男人该有的厚实手掌,“我做了把弩箭, 明天应该就能调试好, 你以后就用那个,百步穿杨, 保管拉风。”
霍琮觉得自己仿佛握住了一团温热柔软的火, 沿着掌心的纹路, 一直烫到了心尖。
郦黎说了什么他完全没注意到, 只闷头往前走,恨不得这条廊道一直延伸下去,永远不要有尽头才好。
上一世短暂的二十余年人生中, 他选择把所有情愫都压在心底,直到死亡彻底将他吞噬;
这辈子, 战争的阴影依旧如影随形,但霍琮却不想再忍耐了。
他想要身边这个人。
这个孩子,是他亲眼看着一点点长大的,从儿童,到少年,再到意气风发的青年,他的人生中,处处都是他留下的烙印。
即使死亡,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霍琮默默握紧了郦黎的手。
郦黎的小嘴儿还在叭叭不停说着,忽然听到好哥们在喊他的小名。
“怎么了?”郦黎还挺喜欢lily这个名字的,很自然地笑问道,“还有多久啊,你那马不会也得找停车位吧?”
“到了。”
霍琮停下脚步,示意他抬头看。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一匹神俊无比的黑色骏马沐浴在月光下,它被拴在廊柱旁边,似乎是不太喜欢这个连根草都找不到的荒凉地方,有些不耐烦地喷了喷鼻息。
它一身光滑毛发泛着犹如丝绸般的油亮光泽,粗壮的骨骼上覆着一层雄劲肌肉,四肢修长,充满了爆发力和矫健的美感。
“这才是真正的宝马啊!”
郦黎双眼放光,刚要上前去摸,又顾虑着停下了,“它脾气怎么样?不会踢我吧?”
“不太好。”霍琮实话实说。
“它叫夜来,”他松开郦黎的手,走到马儿跟前,安抚地摸了摸它的脑袋,“是我从一个大宛商人那儿得来的。他也是被圣散子救活的病人之一,为了报答,就把这匹马转赠给了我。”
夜来对主人把它独自丢在这里有些不满,但还是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掌心。
至于旁边另一位对它身子蠢蠢欲动的两脚兽,则完全被它忽略了。
郦黎挑眉:“那这么说来,这匹马到你手里,也有我的一份功劳了?”
“自然。”
郦黎的眼神更加热切了,这说明他和这匹马有缘分啊!
好想骑!
他恋恋不舍地盯着夜来的眼睛,试探性地伸出手,又被夜来冷冰冰的目光吓得立马缩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