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熟悉的却也讨厌的气息就萦绕了过来。
“客人呢?你再去陪会儿。”腿不由得往里缩了缩,这时候才有胆寒的感觉是不是有点晚了啊?
“他们又不是我娘子,陪他们做什么?我当然来陪你了。”摸了摸腰间的玉带,李吉雨大大方方地往新娘子面前一站,那叫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乃好、优、佳夫婿之不二人选也。
“我不用你陪。”突然想起一定经过了李吉雨的培训的喜娘的话,那段关于房事的解说,他不得不再次把苍白的脸羞得跟红烛似的鲜艷,万幸的是好在有红盖头挡着,别人瞧不见他的窝囊相,可似乎就连这点幸运马上都要被剥夺去了。
可恨的疯子,可恶的李吉雨!没事喜欢男人干嘛?就算荤腥不忌那也挑美男去啊!明明长了一张聪明脸却生了一副笨肚肠!唉……真是世事难料,他辛夏生竟然能走到这步田地,不可不说是“混账似的奇迹”了!
“不准说……”李吉雨俯下身去,温柔地捧起娘子的脸,“不准说不吉利的话。”然后轻轻地吻了吻娘子的额头。“你当然要我陪了,一生一世,少一天都不行。”
“疯子、狂人、傻子、笨蛋等等……等等。”抬起瘸腿,辛夏生象征性地踢了夫君几脚。这都拜过堂了,以后就是一家人了,现在正好扬扬威表表态,免得日后由疯子牵着鼻子走。
拿过金秤,李吉雨郑重其事地说道:“别乱动,我可要挑盖头了。”
“都是你在乱动,我哪有。”反驳的同时,红绸已去,金冠也被取下,一起摆放到了旁边。他的眼睛又重见了大片的光明,虽然眼前站着不讨他喜欢的人,但他却并不讨厌这如释重负一般的感觉。
尘埃落定,一切随缘就好。
“真漂亮!”李吉雨再次捧起辛夏生的脸,这回却是在那骇人的疤痕上用力吻了吻。
“你一定有病!”辛夏生恼道,他不喜欢这个人频繁接触他的伤痕,伤不会痛可心会痛。
盯着他的眼睛,李吉雨信誓旦旦道:“勇敢点,记住,你是我李吉雨的妻子,我明媒正娶的唯一的妻子,谁敢看轻你我绝不让他过好日子。”
“你就是有病,我有几斤几两我自己知道,不许去为难别人,活着都不容易。”辛夏生义愤填膺道,他就是苦出身,实在看不惯官二代的猖狂。
“你……”李吉雨气到了却也笑了,挨着辛夏生坐下,伸手将人捞进怀里,小小抗议道:“怎么胳膊肘尽往外拐?就你这个打击法,我以后有屁勇气去拼搏啊!我不拼搏你就得喝西北风。”
“才不会,我自己种地,一年四季有菜吃。”
“那我呢?你就看着我人比黄花瘦啊。”
皱了皱眉,辛夏生勉为其难道:“那就只能我养你了,唉,就你那麻袋一样的胃,我得多种几亩地啊?”
“呵呵……”李吉雨伸手捏了捏小娘子的鼻子,笑道:“第一次听人说要养我,要不怎么说你可爱呐,真是可爱极了。”
“我是男的,不要随便捏我、抱我以及说我可爱、漂亮等等。”辛夏生气愤地往外挪了挪,虽然一些时候他贪图着李吉雨身上的那股温柔劲,毕竟过了十几年故作坚强也必须独立的日子,发自心底的,他渴望这“可以去依赖的感觉”,可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言行准则也一定不能允许他过多地汲取下去,所以更多的时候他必须反抗,必须教李吉雨知道什么叫“收敛”,要不然,任凭李吉雨这么无止境似地发光发热下去,他不被烤死才怪。
“瞧你这傻孩子,就是不会说话,要是没有我你可怎么过日子啊!真是万幸,万幸啊!”李吉雨说着说着就伸手去解人家身上的衣服。
“干……干什么?”辛夏生瞬即擒住了贼手,逞强着怒瞪。
“春宵一刻值千金,你说我干什么?”李吉雨边眨眼边痞子似地摸了摸对方的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