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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好讲的饭,又是确认了京城暂无异动后,也就可以从天津港折返白云城了。

叶孤城虽是白云城城主,但他并非出入都要包上一条豪华大船,那岂不是明晃晃招摇过市对外言明他上岸了。他不会太过刻意地隐匿行踪,但也没有过分张扬的喜好。

每隔一段时间,几大港口都有前往白云城的商船,难道他还怕找不到一间客房?只不过,今次他的运气有些不好,由于晚来了两日,有三支商队都提前出发了,仅仅剩下了一艘贩卖布匹的船只尚未离港。

是不是再等下一艘船?

当叶孤城见到乐远岑时,他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了同行,因为他看到这时乐远岑带着一柄不曾被剑鞘隔绝杀意的剑。但是携带利剑的人随意地将其搁在了肩上,剑的另一侧还挂着一个行礼布包。

叶孤城就绝不会如此拿剑,他怎么可能将剑当扁担使,想到这里他微微蹙眉了。

隔着茶杯里升起的袅袅水气,乐远岑觉得此时的叶孤城多了几许冷艳高贵,不似刚才在岸边的神色淡淡,是与传言里叶城主的孤高清傲对上了。

引发这番变化的是一柄为出鞘的利剑,那是朱旬说随便去内库里挑选一二的兵器,看来这年头真是剑比人更容易吸引人的目光。

至于叶孤城看上起比他的实际上年轻了五六岁,这也没有什么值得惊讶,说明城主武功高深保养得当,没有糟蹋一张赏心悦目的脸。

乐远岑以阅尽美人的眼光,暗中打量着穿着白衣的叶孤城,又想到上次在京城合芳斋见到的白衣人,光是看脸还是叶孤城更甚一筹,至于其他,佛曰不可言。

不管乐远岑是不是另一种职业病犯了,见人就要从头到脚扫视一番,以而给入画寻找更多灵感,她开口说出的话依旧非常一本正经,“既然锻造出了剑这种兵器,那就是给人用的。一种米养百种人,一百种人自是有百种不同的用剑之态。城主用剑,我也就可以用剑。”

朱旬金口玉言让乐远岑随便去选几样兵器,乐远岑也就不会随意拂了皇帝的好意,于是就选了一柄利剑与一把锋利的匕首。

选剑的理由很简单,这次出海指不定可以用剑戳鱼吃。当然,这种接地气的原因还是别告诉创出天外飞仙剑法的叶孤城,乐远岑总也还是要面子的人,这一点别管旁人信不信,她自己深信不疑就可以了。

显然,叶孤城并不认为谁都配得上剑,在剑道一途,没有几个人能说比他走得高远,“总捕头用的又是什么剑?”

“乘物以游心,而逍遥驰骋,以寻得天地之剑。”

乐远岑目前处看得顺眼或是不顺眼都能来干一架的状态,这可能是被宫九那个肆意妄为地刺了一剑后激发出来了好斗心情,只是这种想要搞事情的心情被很好掩饰着。

好比说对着花满楼,她总不可能说拔剑,再如对着只会用手指夹武器的陆小凤,她也没有打一架的想法。可惜李寻欢在梅花大盗的事情解决后,又一次的行踪不定了,否则是能够试一下小李飞刀的例无虚发。

叶孤城的出现非常及时。

在朱旬提及白云城时,乐远岑就知道皇上的意思,并非让她去白云城观光游乐。都说近墨者黑,她也许找到了能干一架的人。

“叶城主,是有兴趣想一观乐某的剑吗?”

叶孤城很久没有与人约战了,其实他一直都很想与西门吹雪比试剑法,只不过比剑的时间与地点都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因为比剑不仅仅是为了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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